编号:100202202250201
案由: 关于推进盐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徐丹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201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发改委(办理期限2022-05-31); 协办: 市教育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残联(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妇联(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文广旅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住建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委网信办(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民政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财政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应急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团市委(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6-30 10:30 办理期限: 2022-05-31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一、案由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城市发展的未来。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十三五”以来,我市儿童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儿童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儿童福利保障能力显著加强,儿童权益保护日益完善,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儿童管理服务职能呈现分散化碎片化。儿童管理服务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分散。儿童政策主要从教育、健康、社会福利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分别规定,儿童权利保障、法规制定、政策规划、资源配置、服务更新等分散在各行业各领域,协调联动难度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缺乏示范性、引领性的儿童友好体现,儿童发展政策难以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仍然不健全不完善。育幼服务供给短缺。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至今,0-3岁托育机构普及率仍然很低。以每千人拥有托位数4.5个的目标测算,托位缺口较大。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依然存在,师资素质及保育品质不能满足家长期望。儿童医疗服务发展滞后。儿童专科医院仅1家,设置儿科的医院儿科医师占比低。母婴护理占家政服务业市场最大份额,但存在规模化程度低、人员资质认定不规范、员工制企业少等问题。家庭公共服务需求脱节。社会急需的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婴幼儿照护等服务,尚未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市、县级面向儿童和家庭的公益性创投项目少。三是儿童发展政策制度多为补缺型保障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多局限在物质补缺、安全监护层面,忽视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治;城市建设既有老旧街区、道路和社区建设未充分考虑儿童活动空间需求,配套设施不尽完善;新建城区建筑空间布局密度高、普遍缺乏寓教于乐的儿童活动公共设施,减少儿童亲近自然、公共游戏、交流互动的机会,不同程度阻碍了儿童的自然认知、肢体发展、身心成长;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税收、抚育、教育、住房等配套的法规政策与形势发展要求还不适应,家庭生育意愿偏低,学业负担挤压了儿童成长发展的空间。
二、案据
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等23个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提出建设要求、建设目标。近期,江苏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也已经形成《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修改稿),正在征求各设区市和相关部门意见。
盐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儿童和家庭生活环境,推进人口生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盐城提高人口生育率、控制人口流失、吸引高端人才、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三、方案
1、推进社会政策友好,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强化儿童友好规划引领。将儿童优先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科学编制儿童发展规划,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公共服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食品、药品、社会福利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中,全面树立和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强化儿童友好宣传。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广泛征集具有盐城地方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推动各地、各部门举办儿童友好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儿童主动参与。招募儿童友好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儿童议事组织,聆听儿童心声,引导儿童参与城市建设与社会管理,融入城市社会生活。
2、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满足儿童发展需要。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启动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规划建设,重点支持县级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建设。探索完善三孩生育支持等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加强盐城高校婴幼儿照护专业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基层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多元居家托育模式。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提高保教质量。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快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新建市少儿教育中心、市妇儿活动中心的儿童成长中心等服务儿童的重点项目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实事。推动优质托育、学前教育、家政服务和体育健身资源进社区,丰富优质均等可及的儿童公共服务。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开辟儿童活动专区或专馆,不断促进儿童友好服务设施的功能升级。
3、推进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深化孤儿助医助学项目,探索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推进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及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鼓励公办机构开展康复业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加强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组织开展儿童需求评估,建立健全困境特殊儿童信息档案,定期上门查访,定制服务放完,重点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落实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
4、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儿童服务品质。加强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在既有小区、公共场所进行适儿化改造,新建小区、公共场所配备儿童公共设施和活动空间;在打造高品质城市客厅和高颜值背街小巷中布局儿童友好公共游戏和文化空间;在儿童主要出行活动路线及社区等场所设计户外游戏场地和童趣景观;在商场、车站、景点、科教场馆等公共场所,配置儿童与家长休息区、儿童座椅、儿童厕位、母婴室等儿童专用设施。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安全出行路线和人行设施,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过街无障碍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提质扩面儿童友好示范项目。新建一批市、县具有儿童友好特色的公共设施、文化空间,打造15分钟儿童生活圈,推出更多可知、可感、可推广的儿童友好社区(街区)、道路、医院、学校、图书馆和公园,以点串线、以线铺面,持续搭建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框架,为整体创建夯实基础、积累经验。
5、推进发展环境友好,优化儿童成长空间。建设和谐文明的家庭文化。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要求,深入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大力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培养健康向上的核心价值。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深入开展儿童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聚焦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网络清朗空间。构建维护权益的安全屏障。强化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校舍、校车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家暴事件,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儿童失踪案事件,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实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
四、提请支持事项
恳请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形成《盐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进一步推进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市发改委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30 10:30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2-01 11:23
办理态度: 19
联系沟通: 19
答复质量: 27
问题解决: 20
具体意见:
市教育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7:4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残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7:43        协办
答复内容:
妇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14 17:06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6:08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文广旅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7 18:33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5:04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5 15:44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委网信办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C.作出解释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24 15:23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公安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21:16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民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7 10:32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财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9 11:3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7 16:05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应急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0:46        协办
答复内容:
团市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0:00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