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项目也越来越广泛,资金总量也在逐年上升,仅2022年市本级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就达35.29亿元。应当说,政府购买服务在保障政府职能履行和民生事业改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在流程程序规范、资金安排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合同实施监管方面还存有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亟待进一步强化监察工作力度,确保“纳税人的钱每一分都花在刀刃上”。
为此,建议市、县两级监委牵头,会同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项监察,着重检查四个方面:
一查流程规范情况。着重看各地各部门,采购服务项目决策和招投标制度流程是否严格科学规范?特别是大额资金、长期合同项目有无不经集体研究决策,直接确定或变相内定承接主体?是否有排斥正当合理竞争,默许垄断经营行为?
二查资金安排情况。着重看各地各部门有无“无预算购买”、“超预算购买”,或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预算单位财政支出依据的情况?
三查服务绩效情况。着重看各地各部门是否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要求确定标准?实质性服务质量如何?大额资金的项目绩效有无列第三方评估?
四查合同监管情况。着重看各地各部门采购服务项目金额价款是否科学?期限设定是否合理?
通过强化监察工作力度,规范采购服务工作,查找短板漏洞,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防范廉政风险,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服务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