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50236
案由: 关于打造特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马梅
届次: 9 案号: 0236 会议: 1
类别: 农业、农村、水利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6-29 09:30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近年来,盐城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目前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地域名称+产品”,如东台西瓜、盐东羊角椒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二是各地政府发布的农产品公共品牌,如盐之有味、鲜之都、亭有味等。从当前普遍情况来看,区域公共品牌的打造能够弥补分散的生产经营者对品牌打造的投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聚集品牌策划、新闻发布、活动推介,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东台西瓜、射阳大米、阜宁黑猪、响水西兰花4个品牌入选江苏十强区域公共品牌;盐城市创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已全覆盖,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5.15%,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19个;射阳大米、东台西瓜、大纵湖大闸蟹等10多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年销售额超亿元。
二、存在问题
1、区域公共品牌运营主体难确定。区域公共品牌服务于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群体,具有共享共用的特性。谁来管理品牌,如何管理,以何种模式存在,决定了品牌的生命长度。目前,我市部分区域公共品牌管理运营力度不大,缺乏后劲,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2、区域公共品牌授权产品不明确。一个品牌指向明确的产品,一个区域公共品牌也要指向明确的产品群体。当前我市以政府发布的区域公共品牌对应的农产品较模糊,缺乏对授权使用品牌的生产主体进行有效管理和推荐,没有实现消费者只要听到这个品牌的名称,就会联想到其特有的产品品质和品牌的定位。
3、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体系未形成。严格意义上讲,品牌的授权不仅仅是品牌的输出,更重要的是管理机制,质量标准和品牌形象,价格体系的统一。目前各地区域公共品牌在打造过程中明显缺乏对规范性和品牌价值的培育,品牌打造缺乏严格的体系管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立本区域的优势产业格局,夯实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建议明确区域公共品牌组织模式为“政府+协会+生产主体(企业、合作社)”,制定科学的品牌推进战略,拟定合理的实施步骤和阶段性目标。
二是建立产品质量体系。按农产品进行授权分类管理,要求授权使用主体按标生产,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实现标准、质量和品牌的有效统一。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认证制度,引导和监督区域内的企业或农民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防止盗用区域公共品牌的不法行为。
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优先将各类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区域公共品牌,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利用互联网加大优势特色农产品推广,形成品牌集群效应。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29 09:30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5 09:31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07 11:15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3 15:03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