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50243
案由: 关于农村留守老人交通出行安全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周娟
届次: 9 案号: 0243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交通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7-31 18:39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和汽车社会双重时代来临,涉及农村留守老人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近年来,我市农村留守老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占比逐年增加。作为交通要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留守老人的交通行为将对整个交通状况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因此,农村留守老人的出行安全问题应当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为他们创造一个安逸、舒适、和谐、充满人文关怀的交通环境已成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了解到,2020年、2021年农村留守老人亡人事故占农村道路亡人事故的60%以上。通过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组织座谈等方式,系统总结农村留守老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高、死亡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二是出行工具性能低劣;三是农村地区隐患突出。
改善农村留守老人的交通出行环境,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氛围,这样才能减少农村留守老人的伤亡事故,为他们提供一个祥和、安宁的生活环境。我建议: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村留守老年人中大部分人文化水平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泛滥,出行我行我素,倚老卖老。建议政府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紧抓在手,改变传统宣传方式,通过上门入户、召开村委会等浅显易懂、接地气的模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将亡人事故交通违法行为人定期抄报至各村居,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倒逼交通安全规范意识养成。要明确镇区部门交通安全宣传主体责任,明确专项经费,配备农村铁骑队、“一村一交通辅警”等基层管理力量作用,常态刚性考核,确保发挥作用。
二、加强电动车辆源头监管。根据我们对已发生交通事故进行深度“回头看”,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出行方式五花八门,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无知,虚假宣传电动三四轮车,特别是大功率封闭式三四轮车的好处,致使农村地区非标车辆大量存在。这类车辆大多不在工信部目录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令人担忧。在此,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延伸管理触角,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电动车辆销售门市的全面清理整顿,以罚代管,真正把规矩立起来。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隐患仍然面大量广,无防护设施、无警示标志、无维修保养、无路灯照明的“四无”道路不在少数,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等基础条件不足农村道路仍然是亡人事故的主要风险点。为此,建议辖区政府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关键环节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镇区和部门通力合作、协同共治,亡人事故现场辖区主要领导到场,共同参与事故成因分析,排查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市公安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7-31 18:39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2 15:54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3 10:56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交通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6:30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