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004
案由: 关于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陈春宏
届次: 9 案号: 920004 会议: 2
类别: 农业、农村、水利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商务局(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3-06-30 15:25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助推器,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成长比较快,加工规模从小到大,加工层次由粗到精,经济实力由弱到强。但也存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的社会化服务存在供给不足、全盘意识不够、定位水平较低等问题。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辐射带动作用还不显著。农业企业总体数量不少,但上规模的企业数量有限,特别是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数量不多。这些问题都从根本上制约了农业企业提供农业服务的能力。
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鼓励兴办规模龙头企业。以本地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为重点,鼓励发展加工业,加快产业化进程,实现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形成特色产业;瞄准国内外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更多的客商投资兴办加工企业,增强农产品的加工能力;鼓励现有生产基地、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兴办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项目;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
2、支持龙头加工企业转型发展。要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择优选择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生产基地建设。
3、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推动区内各板块食品产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兴办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招引全国知名龙头加工企业,提升本土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扩大影响,形成全省有位置的大丰农业强势板块。
4、完善农户联结机制。要通过引导和规范,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按照“生产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把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统一起来,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等方式组织和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延长农业生产链,使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使农民从产品的储藏、加工、流通、销售环节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使家庭经营逐渐成为社会化、规模化生产中的一个环节,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双赢。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3-06-30 15:25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4 10:06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市商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31 17:41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