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008
案由: 关于推动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高一丰
届次: 9 案号: 920008 会议: 2
类别: 农业、农村、水利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人社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3-06-29 10:21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并非新鲜事。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以来,全国多地已启动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拥有一定技能和学历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评定职称。
目前,山东、浙江、甘肃、宁夏、湖北、广东等地已经陆续开展了职业农民评定工作。据初步了解,目前我省各地市未有“职业农民”参与职称评定。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开展对“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是对“田秀才”“土专家”技术的一种认可,也为乡村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是什么”、“评什么内容”、“为什么要评”?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商讨、评定等过程。
建议对照中央,结合部分地区出台的政策,拿出具体规则以及评价体系。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可以进行对照。同时,全国不少省市已经对职业农民的评定工作,开展了试点工作,可以结合我们盐城的实际情况,拿出符合自身实际的规则和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乡村振兴需要人才的支撑,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宣传科技兴农的政策,让参与到农业生产生活,并且赋有创造进行的新型农民享受到“与众不同”。

市人社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3-06-29 10:21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4 09:23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6-28 17:11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31 09:30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