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膜的大量使用,有力推动了我市高效农业的建设。但随之而来的废旧农膜尤其是废弃地膜污染问题也日益突显,对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残留的废弃农膜危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土壤的危害。农膜残片长期不能降解,改变了土壤结构,减弱了土壤透气性和保水能力,破坏了土壤微生物生存环境,进而引发土壤板结甚至盐碱化,造成严重的土壤灾害;二是对作物的危害。农膜残片裹覆作物种子,阻断了水和营养的正常供应,导致种子发芽出苗率降低,根系发育受阻,植株生长不良,抗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造成严重减产;三是对牲畜的危害。家畜误食废膜残片,影响食物消化吸收甚至死亡;四是对环境的危害。废弃残膜经风吹日晒,散落于田边地头、家前屋后、电线树梢,与美丽乡村格格不入。
对此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省乡村振兴工作明确将废旧农膜回收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农业农村部门也安排了相关试点项目资金。但由于缺少全面的、系统的、操作性强的激励政策,缺少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目前主要还是依赖社会力量进行回收处理,农民、回收主体(个体收购者或废品收购企业)、处置企业的积极性均不高。
为此,建议建立完善的废旧农膜统一回收处理体系,有效防控农村“白色污染”:
1、坚持公益化扶持、社会化服务、企业化运作、长效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农业农村或供销社牵头,培育龙头企业(国营、集体企业或面向社会招标),对废旧农膜进行统一回收、整理、存放并送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再生利用。
2、整合农业农村、供销社和社会回收力量,建立完善覆盖村组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方便农民回收送缴废弃膜。
3、出台具体的激励政策,由财政安排适度的资金对农民、回收主体、处置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可考滤涵盖回收处置各环节。回收的残膜,如仅进行无害化处理,则处理费用由财政解决;如进行回收利用,则再生收益亦应上缴财政。
4、地方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供销社、城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树立废旧农膜回收的责任意识,努力践行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监管。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回收工作的日常监管,财政、审计部门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监督审计,政府可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