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043
案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鲍亚梅
届次: 9 案号: 920043 会议: 2
类别: 城乡建设、资源环境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住建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民政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财政局(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3-06-26 15:50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前期各县区均已经开展,一些老旧小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造提升,居住环境、配套功能得到了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是改造计划问题,一些老旧小区居民希望实施改造的愿望十分强烈,但却一直未能纳入改造,后建小区反而优于先建的老小区改造;二是改造方案问题,未能够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三是改造后的管理问题。后期的管理跟不上,导致改造成果不能持续。
建议:
1、对什么样的老旧小区什么时候可以列入改造要有个合理的标准,不要让老百姓心怀期盼却看到一些明显的不平衡。
2、要广泛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建议在改造前要让居民代表一同参与规划设计,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照“一小区一政策”的原则,专题研究改造方案。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
3、老旧小区改造后“怎么管”要有长效管理机制。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这件民生大事办实办好。

市住建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3-06-26 15:50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3 09:27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20
具体意见:
市民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9 09:14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财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19 18:27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