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下,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综合服务中心是开展村(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的基础,是提升村(社区)群众生活文化水平的设施保障。城乡社区设施用房,是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提供各项为民服务、开展文体活动和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治理的基础阵地。可以为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低保及困难群体和村(社区)家庭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服务。
建议:
1.扩展村(社区)综合服务面积、完善公共服务功能配套。对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用地,在规划阶段明确土地用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保证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的公益性、专属性,社区成员及相关部门具有监督权。
2.在基础设施的保障下,完善社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引导居民参与居民自治、民主协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3.因地制宜,兼顾村(社区)特色改造和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一老一小”及特殊群体服务工作,建设以家庭为服务重点的多功能服务中心体系,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村(社区)服务亮点。
4.街道或乡镇机关应总结村(社区)服务经验,做好村(社区)活动引导工作。有条件的街道或乡镇机关可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定期开展村(社区)间联谊比赛,增强村(社区)集体荣誉感,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打造村(社区)服务一体化,构造科学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下,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综合服务中心是开展村(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的基础,是提升村(社区)群众生活文化水平的设施保障。城乡社区设施用房,是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提供各项为民服务、开展文体活动和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治理的基础阵地。可以为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低保及困难群体和村(社区)家庭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服务。为扩展村(社区)综合服务面积,完善公共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对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用地,在规划阶段明确土地用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保证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的公益性、专属性,社区成员及相关部门具有监督权。
2.在基础设施的保障下,完善社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引导居民参与居民自治、民主协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3.因地制宜,兼顾村(社区)特色改造和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一老一小”及特殊群体服务工作,建设以家庭为服务重点的多功能服务中心体系,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村(社区)服务亮点。
4.街道或乡镇机关应总结村(社区)服务经验,做好村(社区)活动引导工作。有条件的街道或乡镇机关可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定期开展村(社区)间联谊比赛,增强村(社区)集体荣誉感,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