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138
案由: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监管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孙剑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920138 会议: 2
类别: 科、教、文、体、卫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医保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3-06-28 09:30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是否公开: 公开

案由:近年来,随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措施的完善,为参保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异地就医服务的同时,给异地就医的医保基金支出监管带来了困难,加强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监管十分必要。
案据:
随着全国住院和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等便民措施落地,异地就医基金使用监管出现“盲区”的风险也正日益加剧,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备案主要分两类人群: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材料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交异地居住证明或者异地工作证明材料,也可采用承诺制,即提供个人承诺书便可办理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目前,我省已经开放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地唯一性的限制,为因工作、生活需要多地流动的参保群众,开放多地长期居住备案服务。以上第一类人群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参保地和就医地均可实现双向直接结算。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临时返回参保地就医,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刷卡结算,待遇水平不降低。特别是为尽快完善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相关功能。我省出台了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个人承诺制的方式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自主选择承诺制进行备案,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待遇水平不降低,但需满6个月方可申请重新备案,承诺不实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确保符合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范围内的参保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系统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为参保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存在问题。近年来,随着随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措施的完善,全国住院和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等便民措施落地,为参保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异地就医服务的同时,异地就医的医保基金支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而在具体实践中,异地就医基金使用监管出现“盲区”的风险也正日益加剧,给异地就医的医保基金支出监管带来了困难。
  根据现行异地就医监管政策,异地就医的患者不属于就医地医保部门参保服务对象,就医地医保部门难以像管理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那样实施全面有效监督,监管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参保地医保部门作为“买单方”,对就医地医院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方案:
1.建议将异地就医纳入医疗保障局年度飞行检查或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发现就医地医疗机构存在医保违法行为的,由就医地医保行政部门调查处理,核查确属违规的费用退回参保地。
  2.要将就医地医保部门履行异地就医监管职责情况纳入医疗保障局对各地的绩效考评指标,制定异地就医监管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3.以加强对异地就医监管作为突破口,促进打击欺诈骗保的跨区域协作。

市医保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面商 答复时间:2023-06-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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