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50207
案由: 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王琳
届次: 9 案号: 0207 会议: 1
类别: 行政法制、廉政建设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妇联(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团市委(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教育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7-13 16:51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
家庭教育是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基础上培养青少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青少年教育的第一课堂,对促进青少年培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爱社会的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
该法高屋建瓴,对国民的家庭教育观进行引导,细致入微。国家对家庭的关心、关怀与指导,深入人心,无处不在,对家庭教育予以引导和支持,有助于塑造更加契合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接班人。
二、家庭教育需要国家的正确引导。
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家长、合格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因此,家庭教育需要国家的正确引导。
三、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必要性。
1、家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缺失。
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容易受社会不良影响,染上不良习惯,他们抵抗力较差,容易受人教唆犯罪,法制教育的缺失会直接导致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因而屡屡发生因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而触犯刑律的情形,同时,也因法制观念不足,在自身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家庭教育中生命教育的不足。
生命教育是本质是健全人格的教育,一个孩子 若有健全的人格,有生活的智慧,不仅他自己会过的平安快乐,也会成为正面的社会因素,而当前青少年自杀或者伤害其他生命的案件屡有发生,正是生命教育缺失而导致孩子们逃避挫折、回避生活现实、轻贱生命的表现。
3、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情感道德发展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以分数为重,只要有高分数就是好孩子的现象普遍存在,过多关心学习,不关注品德教育,家长和孩子都意识不到高尚的品德才容易获得尊重,将来更易立于社会。错误的教育理念最终会导致孩子们得不到生活能力的培养,成不了生活的主人,最终成为无能之人。
4、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最早的场所,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社会化的第一步,对青少年的行为及心理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最关键因素,因此,普及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引家长“依法带娃”,对家长们的陈旧的教育观进行纠偏就显的尤为重要和必要。
四、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建议和措施。
1、政府支持。
由政府相关部门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读本,并通过在社区张贴海报发放读本、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渗透宣传。
在政府引导下,主流媒体开展相关主题的广泛宣传,帮助家长重视依法教养的重要性,正确养育孩子,主动参与家校共育等相关活动。
2、社会协同。
其一、由司法部门及时整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失当的相关案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指导群团组织、教育机构的相关普法工作。
其二、村居社会对家长监护人进行指导监督、学校教育机构对家庭教育的配合与支持、医保照护机构对未成年人的关怀、文化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支持等。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讲。
引导并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应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教中心的教育阵地作用,展开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
以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专业人员为基础,以宣讲为形式,具体分析家庭教育缺失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针对其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引导家长反思,对自己的家庭教育是否缺失进行界定,从而形成注重完整的家庭教育的主观意识。

妇联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7-13 16:51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2 16:34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25
具体意见: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5 15:45        协办
答复内容:
团市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0:00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教育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6 10:41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