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112
案由: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于银妮等3人
届次: 9 案号: 920112 会议: 2
类别: 农业、农村、水利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财政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住建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发改委(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3-06-27 20:54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是否公开: 公开

案由:
为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解决耕地问题的关键之举,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抓手。
案据:
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实施中,主要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推进难度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会占用一定的耕地、涉及农民房屋搬迁、耕地权属调整等一系列问题,住房与土地对于群众而言是极为敏感的问题,整体工作房屋拆除特难,农民对自己一辈子居住地有着深厚的情感,难以接受换到新地方生活,选择新居成本高,补偿资金与重购新居存在差距,触使经济条件差的农户会给这项工作推进上带来难度,前期在房屋搬迁工作上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工作上也缺乏相关政策的支持,房屋拆除、土地连片集中规整的计划难以落地,项目建设中新增耕地较少,有的地方通过填平大量废弃沟塘获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二是统筹协调难。高标准农田项目还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比如:农旅要求项目建设内容资金分配,在设计时要有投资概算,建设时还要落实一定额度的建设内容。农业部门要求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到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上,国土部门要求,所有入库地块必须达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条件,各部门在这项工作落实进度上差异大,不能同步实施,未达到协调一致。
任务完成难。项目实施要求高、验收程序、资金申请各项流程办理时效长,造成规定任务完成滞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是粮食主产县,这些地方既是农业大县,又是财政相对薄弱县,地方财政资金基本用于保工资,保运行,保稳定,能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有限,很难保证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改变农村面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逐步引导群众观念的转变,出台更加优惠可行性政策,让群众主动自觉积极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去。各地因地制宜做好长远规划,并持之以恒按照规划发展持续实施下去。
2、加强资金管理力度。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要求,整合改革财政、国土、农旅、住建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存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由县里根据各镇区建设任务,统一分配项目建设资金,集中下达到各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资金专户。统筹合理安排好各职能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协调统一。
3、加大重点区域投入力度。一方面各部门的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县(镇区)倾斜,另一方面简化项目实施及审批过程中繁琐环节。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能在各划定区域内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3-06-27 20:54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
办理态度:
联系沟通:
答复质量:
问题解决:
具体意见:
市财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19 18:12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30 09:57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30 10:28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发改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9 14:53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