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村级集体逐步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轻装前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尤其是近三年,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走出了低谷,村级积累实现了质的变化。以滨海为例,截至2022年年底,全县绝大部分村村集体积累实现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普遍达18万元,涌现出一批产业强村、经济强村,农村经济的振兴,为乡村振兴总体战略实施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案据:
然而,打开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细账,主要来源于集体资源利用、村企结对股份分红和土地流转村集体服务费。其中,绝大部分收入为土地流转之后的每亩50元以上的服务收入。以集体产业项目获得较高集体收益的仍然很少。虽然各村在谋求产业发展上也花费了不少心血,很多镇区都将村级集体产业项目纳入村年度核心指标,但是实质性的村集体产业项目发展依然波澜不惊,难有起色。尤其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项目少之又少。有些村经过几番尝试,由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丧失了信心。
建议:
乡村振兴的基础在于产业振兴。要想加快村级集体产业项目发展,离不开广泛的市场调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项目指导,以及具有鲜明导向的政策支持。通过对村级集体产业项目发展的调研,建议在级层面研究和制定符合盐城实际,适应市场需求的村级集体产业项目指导性意见,建立村集体产业项目指导清单,为全市各村大力发展集体经营性产业项目提供有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