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095
案由: 关于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周德荣等12人
届次: 9 案号: 920095 会议: 2
类别: 工业、交通、能源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教育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交通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3-06-28 17:42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是否公开: 公开

案由: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以高质量教育涵养源头活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令人鼓舞。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国家的希望,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事关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生交通安全是社会最为关切、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市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272起,其中死亡12人、受伤260人。学生交通安全已成为家长们最担心的问题,也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难点。
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及幼儿园1299所,在校学生88.3万人。经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出行情况进行摸排:一是接送车辆多样化。以电动自行车、私家车、步行居多,分别占48.87%、13.74%、20.96%;乘坐老年代步车、电动三四轮车这类非标车占比4.94%;骑乘自行车占比2.85%;乘坐公交车人数占比2.4%;乘坐校车占比1.94%;涉及拼租七座及以上面包车占比0.42%;乘坐其他交通方式占比4.3%。二是接送主体多元化。父母接送占比61.77%;家中老人接送占比25.29%;自己上学占比9.29%;同学父母接送占比0.68%;涉及租车老板接送占比0.47%,其他公共关系占比2.5%。三是多人同乘隐忧化。除专业校车、公交车以外,单独乘坐车辆的学生占比76.91%。有同乘车辆学生的占比18.75%,其中有4名及以上同乘车辆学生的占比1.93%。
经分析,接送学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校车服务运力不足。目前校车运营企业虽有补贴政策,但因生源及各地政策管理情况变化,影响校车事业良性发展。二是公交配套不完善。多个县市区已经加强公共交通发展,开通服务农村地区的乡镇公交、村村通公交,但农村地区公交路线及站点明显不足,无法满足学生上放学需求。三是风险车辆仍旧存在。全市老年代步车、电动三四轮车这类非标车及拼租七座及以上面包车占有一定比例,封闭改造部分小型电动货三轮车厢,对车身结构及行车控制造成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案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了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学生是弱势群体,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加强这类群体安全保护更是尤为迫切和重要。根据《校车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明确“优化学校布局、建设寄宿制学校、完善公交服务体系、开通校车服务”的目标;《校车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载明:“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目前我市教育资源分布、公共交通服务未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加强校车服务应当作为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必备的补充手段。
方案: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解决学生接送车辆问题,强化规范管理,优化一校一策,全力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提出以下五个方案:一是科学统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每年根据辖区学生数量、分布状况、乘坐需求等因素依法制定校园布局、寄宿建设、公交服务、校车保障发展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道路条件、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推广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等优惠政策。同时,对新、改扩建学校,提前做好规划,建设地下接送系统,从源头解决接送车辆占用道路资源的问题,通过设立地下循环车道、地下停车位、学生等候专区、家长等候专区及车辆、学生门禁系统等,实现家长接送单循环模式,真正实现人车分流,让学生上下学更加安全、有序,有效缓解学校门前路面拥堵问题。二是狠抓源头监管。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学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学校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拒绝学生乘坐非法车辆,对发生事故乘坐非法车辆的学生采取学校通报、取消评优等措施。明确学校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课程安排,并制订学生交通出行安全守则。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门口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设置与维护工作。结合本地接送学生车辆典型事故案例,定期对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举报查处。建立完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举报奖励机制,公安部门通过96122,交通运输部门通过12328,教育部门通过12345受理群众举报。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设立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教育部门要推动校车运行监管实现数字化,建立县(市、区)级校车安全管理平台,对校车运行过程同步实现全方位监控。现学生乘车信息、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随车照管员信息等数据全部数字化,实现监管共享。五是联动执法整治。教育、公安、市场监督部门要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对涉及校车的亡人交通事故启动深度调查,通报相应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行为。教育部门加强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人员管理,形成共管格局。

市教育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3-06-28 17:42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
办理态度:
联系沟通:
答复质量:
问题解决:
具体意见:
市交通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3 15:30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公安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6-06 10:01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C.作出解释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1 09:09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