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淮剧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盐城的重要文化标识,更是戏剧创作“盐城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淮剧《小镇》荣获第十五届国家文华大奖、淮剧保护立法、人才培养、数字化保护、淮剧普及、淮剧艺术创作和生产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体制的调整,我市淮剧的传承发展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作为国家非遗保护单位的江苏省淮剧团2011年转企改制以来,存在人才培养难、演职人员待遇偏低、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会一直没有从事理论研究的专业人员,研究职能难以得到正常发挥。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淮剧艺术传承发展的重要因素。
案据:
2021年,我市正式颁布实施《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该条例对我市淮剧保护、传承和振兴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其中,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淮剧研究机构和保护单位融合发展,开展创作演出、艺术评论、学术研究、收藏展示等工作”。我市全国人大代表、梅花奖得主陈澄同志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关于组建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院的建议》(第1945号提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省政府批办意见,省文旅厅向省政府专项报告中表示积极支持盐城市成立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院;根据市领导批示,市文旅局向市政府、省文旅厅专项报告《关于组建“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院”的请示》及《组建工作方案》;市领导再次批示“同意,请文旅局拿出关于振兴淮剧艺术的整体工作意见”;但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推进。开展淮剧保护单位与研究机构融合相关工作,是深入领会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盘活用好我市淮剧优势资源,着力破解淮剧艺术改革发展难题,推动淮剧艺术更好传承发展。
方案:
重组市直淮剧相关单位资源:将江苏省淮剧团从市演艺集团整体剥离,与江苏淮剧博物馆、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会、盐城市文化艺术研究会进行整合,组建“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院”,承担艺术传承、创作演出、学术研究、人才培养、馆藏展示、资源调查、数字化保护、交流推广等工作职能。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市文旅局剧目工作室亦并入“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院”。新组建的“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院”隶属于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