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面朝大海、向海发展、赋能未来,成为绿色转型的典范”新要求,坚持“两海两绿”路径,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把大丰打造成为绿色产业集聚带、滨海特色城镇带、美丽生态风光带,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现提请市有关部门支持大丰沿海开发加快建设,建议如下:
1、提升大丰港功能定位及能级。建议市有关部门支持大丰港打造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枢纽港,积极推动纳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和专项规划。在现有18个生产性泊位的基础上,支持大丰港新建3个15万吨级泊位、2个10万吨级泊位、2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3万吨级通用泊位、5000吨级泊位和军民共建泊位等10个泊位。到“十四五”末,大丰港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突破100万标箱。
2、加强财税支持。建议市有关部门在安排水利、交通、通信、电网等年度投资计划时优先支持我区列入省、市各类规划的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财政“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丰港区等沿海重点港区的进港航道和防洪堤、远洋航线开辟、重大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对通往盐城港的集装箱运输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和内河集装箱船舶过闸费。
3、加强投融资支持。建议优先支持大丰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优先安排大丰沿海重大项目。争取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逐年加大对我区沿海发展信贷支持规模。
4、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临港产业配套区建设。建议市有关部门支持以大丰港保税物流中心为平台,申报盐城综合保税区大丰港片区。支持大丰港申报汽车整车进出口口岸、二手车出口基地,提升中韩(盐城)产业园产城融合核心区、临港产业配套区的汽车产业联动发展水平;加快建设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悦达汽车科创园等重点项目,打造全球领先的智能汽车测试基地。
5、强化用地保障支持。建议市有关部门对大丰区内重点园区、重点项目规划空间予以倾斜,确保用地空间预留到位,对列入市重大项目的,确保用地指标供应,优先安排国家计划予以保障,不足部分按照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收储价格调剂挂钩指标予以保障。
6、强化排污能耗指标保障。建议市有关部门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前提下,有关排污、能耗等指标对大丰沿海给予倾斜,对产业政策鼓励、纳入国家规划和保障重大民生、重大科技示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指标问题。
7、支持尾水排放、热源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议市有关部门支持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离岸达标尾水排放工程,支持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支持大丰港调整完善公共热源点布局,加快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一源两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