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总体部署,推进农业补贴向功能性、环节性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经调查了解发现,各补贴之间的面积有相同也有不同,会出现面积不易确定、同一种类型同一年度的面积标准不一样等情况,这极易增加基层的申报核实工作量,如: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以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但在实际核查却发现,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也不太准确,存在自留地、十边地等。镇、村在核实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数据是有些以确权面积,有些以实际面积,虽然差额面积相对不是太大,但基层人员在核实时,会存在核查不准等现象,更有甚者人为添加面积等情况,会给老百姓造成不好的影响。
(2)稻谷补贴是以农村二轮承包面积中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为基础,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稻谷补贴是在田的水稻面积为基础,理论上面积就不一致。稻谷补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优化粮食供需结果,但在文件中面积是在“二轮承包面积”中的实际种植面积,跟目的有点相悖,同时也给基层核实上报数据带来一定工作量,同样的水稻面积却要核实两遍,部分村上报的面积一致,部分村上报的面积不一致。
究其原因,基层镇、村涉及的农户较多,几百户、几千户,一点点的政策差别就会给基层核实、上报数据带来挺大的工作量,基层在面临人员少、任务重时往往会应付了事,有时还会存在人为添加或减少面积的情况。上级在核查时,往往是跨季度或者跨年度,没有办法复原原来的事实,给核查也带来一定的难度,这些都能够造成国家政策不能惠及到每个农户。
所以我建议惠农补贴面积标准同一年度应该更加合理化、标准化,不同的补贴如果涉及的相同的面积内容,能够实现共享,减少基层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