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80193
案由: 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抗疫用品价格行为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赵玉华
届次: 9 案号: 920193 会议: 2
类别: 科、教、文、体、卫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医保局(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3-06-29 15:17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2022年11月中旬以来。新冠传播快速蔓延。广大群众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准备各种抗疫用品和药品,以应对疫情。然而。经销防疫用品的部分药企和不良药店,乘机囤积抗击药品,哄抬物价,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引发群众不满情绪,造成社会对立。主要表现在:
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杭原检测试剂,从6元/支提高到12~18元/支,感冒类药品提高2~4倍,测温计提高2~3倍,退热药品更是无处可购,不少群众对此怨声载道。
二、高价牟利,偷税漏税,逃避监管。市区各药店、绝大部分是医保刷卡定点单位,而高价出售时,拒绝使用医保刷卡,必须使用现金付款,而且不开票据,以逃避市场监管。很多现金付款的群众,没有票证,但有人证,如某某药房。少数用微信现金支付的有微信付款记录可查,如某某KL药房。群众与其争论时,药房辩称,“医保刷卡还轮到你买吗?”诸如此类手段不出,群众意见很大。
为了规范社会秩序。有利抗击新冠,促进社会稳定。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督查力度,严查哄抬抗疫物品价格欺诈行为和违法行为。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确保抗疫用品社会供应链畅通。确保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用药质量有保障,群众权益有保障。必须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市场监管光有明查还不够,那是打草惊蛇,更应辅以暗访手段,有利掌握证据。对以前有哄抬证据及有人证物证的,必须秋后算帐,严厉处罚。
二、税务部门对此类药企更应严查严打其偷税漏税行为。
三、对有哄抬价格行为的,医保局应处以停刷医保卡之罚。
四、加強社会力量监管。场监管部门可聘请社会力量、退休老干部等,担任暗访员夯实证据,协助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面商 答复时间:2023-06-29 15:17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4 09:32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31 16:34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医保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2 17:25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