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上市季节,大量流动商贩涌入城区,其中,部分农民将自家产的农副产品利用早晚时间在城区销售,此举虽然可能影响社会秩序,造成交通拥堵、噪音扰民等现象,有碍文明城市建设。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商贩买卖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居民的生活,也使得贩卖农副产品的农民获得更高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在最近几年,市里已统一禁止流动商贩在城区贩卖,并且城管人员负责执行。但是,流动商贩仍然存在,且经常造成城管人员与流动商贩的冲突,甚至会发生更严重的人身伤害,特别是在一些密集度大的社区或是人流量大的路口也会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纠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商贩的流动性很强。这些小商贩与城管人员“打游击”,你来我走,你退我进,散而复聚,整治起来难度较大。二是这样的流动商贩有其一定的社会基础和优势。由于流动商贩经营成本低,价格低廉,且农产品更加绿色健康,吸引着众多消费居民,迎合了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对于经营者而言,可以避免农副产品积余造成的浪费,也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一些收入维持生计。就社会而言,这样的流动商贩买卖行为既解决了一批弱势群体就业谋生的问题,也无需政府投资就能利于民生。此外,这样的买卖行为更能加强城市居民与农村农民的联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征集周围居民的意见后,大部分人也都支持流动商贩的售卖农副产品行为。因此,我认为可以疏与导相结合解决这一难题。建议:各社区根据辖区内的实际市场需求,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将部分无证摊主收编为“正规军”,疏堵结合,用创新方式,解决部分群众维持生计的困难,也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在限定时间和地点允许其合法经营。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小商小贩活动市场,在城市的空旷地段发展早、晚市,更有利于人们的购物需要。在某些偏僻街巷或空旷地可允许不限时流动经营。
2、一方面将其列入街道社区工作服务范畴,加强管理。一方面由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提高处罚额度,在严禁摆摊地点内取缔流动商贩。
3、对流动摊主进行身份审核认证,发放证明,以防一些商人滥竽充数,想通过降低成本来获取利益。
4、对流动摊主采取积分考核形式,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违反规则扰乱秩序的摊主扣除积分,当分数扣完时取消摆放摊点资格,以此来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秩序,进而提升文明城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