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041
案由: 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高一丰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041 会议: 1
类别: 科、教、文、体、卫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科技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人社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财政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发改委(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工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商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7-18 14:50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科技创新是制胜未来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产业新盐城”建设,盐城市印发《全市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在全省综合排名上升2个位次,国家创新型城市综合排名上升10个位次。市委市政府在科技创新工作上做了大量文章,确实进步很大,实现了发展的“节节高”。但发展脚步缓慢,瓶颈制约无法全面解除,为此,我们必须克服制约发展的瓶颈,重抓企业、载体等支撑,以更有力的措施来布局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提升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一、充分正视存在问题
1、企业创新主体规模不够大
全市传统产业偏重,自主创新意识不强,研发投入较低,缺乏核心竞争力;板块之间发展不够平衡。
2、载体建设管理水平不高。
孵化器发展缓慢。部分孵化器甚至存在将原有孵化场地进行出售或者出租的情形,制约了部分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发展。
主导产业关联性差。存在入孵企业,与园区的主导产业关联度低,不能产生产业辐射及集聚效应。
孵化基金使用率低。大部分孵化器考虑到种子资金的使用存在风险,不敢进行投资使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3、配套措施、转化渠道和能力有待提升
增加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措施,激励科创人员创新创业热情;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缺乏,政府平台多,缺少长期稳定交易平台;缺少资金、人才等必备要素。
二、相关对策建议
(1)配套衔接 落实好各项激励政策
继续利用政策引导,强化科技、财政、税收、人才、等政策协同和衔接,落实好各项激励政策。
(2)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布局,重点发展壮大基地型龙头型引领型企业,发展和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具有特色优势、有力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雁阵型”新兴产业集群。
(3)持续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层次。
加大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联合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的力度,并不断向国家级、省级层次攀升。还可以鼓励企业将研发中心外延,设立在上海、北京、南京、深圳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吸引更多创新要素集中。
(4)注重载体建设管理水平
孵化器是要打造“少而精”“专而深”的平台,让孵化器真正成为产业信息传递、知识交流、人才汇集的窗口。可以通过提升孵化器的建设、管理、运营水平,通过资源集聚、产业集聚真正孵化出优秀高新技术企业。
(5)发挥孵化资金的应有作用。
有投资功能或者有引导资金的孵化器才能推动整体的正常生态化运作,才是较为健康的运作模式。各县市区不应害怕承担投资风险,“一刀切”地拒绝把自己手里的“筹码”交出去,而是应该科学分析研判,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准确率,真正发挥出孵化资金的供血、造血功能。

市科技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7-18 14:50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4 09:18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C.作出解释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1:36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人社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6 10:51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财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7 15:37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发改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4:55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工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0 16:32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商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01 16:38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