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加快实施,乡村面貌“日新月异”,农民居住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农房改善的大力实施,集中居住后群众的住房条件、生活环境、服务保障和文明程度有显著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也随之带来了“幸福的烦恼”:部分农民在集中居住后从事农业生产不方便;部分农民对生活方式的改变还不能迅速适应;集中居住后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成本。为确保集中居住农民生活有保障、幸福没烦恼,特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不搞“一刀切”,对于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意见和建议要合理采纳、综合运用。
二是尊重规律,科学布置。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在社区周边科学设置条格化菜地、多功能场地、健身场所等,供农民自种自给、自娱自乐,让农民上楼不离地,在种菜劳作中打发时间。
三是制定政策,提供保障。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地域条件、乡风民情,因地制宜制定保障集中居住农民的奖补政策,在物业费、燃气费等方面提供补贴补助,减少农民生活成本的同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