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80275
案由: 关于有效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各项措施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李志勇
届次: 9 案号: 920275 会议: 2
类别: 科、教、文、体、卫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卫健委(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财政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人社局(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3-07-03 16:39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是否公开: 公开

自2020年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含公共卫生机构)积极投身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工作,承担采样检测、流调、消毒、转运、医学观察、诊治、卡口、值班咨询等各项任务,加班加点,昼夜奋战,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无私奉献,完美诠释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医者仁心”的健康服务宗旨和高尚医德。
为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爱,国发明电(2020)5号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国发明电(2020)10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下发《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省、市也相继转发、下发了多份关爱医护人员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参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肯定和关心,部分一线医务人员也因此享受了关爱政策和精神鼓励,提高了抗击疫情的积极性,坚定了为人民健康服务奉献的信念。然而,从整个面上来看,对医务人员关爱的措施落实效果一般,绝大部分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未能体验到政策红利,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措施不能落地。由于关爱政策措施涉及到财政、人社、卫健等多部门,往往是卫健部门“剃头挑子一头热”,缺乏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的机制,更谈不上落实的工作效率;二是政策措施相关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认定以与确诊病例接触为判定标准,抹杀了其他医务人员的贡献;比如卫生防疫津贴的分类标准不适合基层疾控中心,难以操作;三是政策措施基层执行时打折扣。基层在实际执行政策措施过程中,由于其他方面的平衡考虑,在标准和覆盖面上都会不同程度地打折扣。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未能发挥政策措施的作用,一定程度上还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医务人员的氛围。医务人员在三年疫情防控中任务重、压力大、感染风险高,要认真总结和挖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引领舆论宣传导向,倡导全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关爱,特别是在背后默默奉献的疾控及公共卫生工作者。
二、建立会商机制,动态落实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由政府牵头,卫健、财政、人社等部门要落实具体职能处室、具体人员定期进行会商,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具体问题。
三、明确部门责任,提高关爱政策措施落实的效率。对会商机制确定的意见,要限时交付相关部门落实,加强结果督办。
四、聚焦重点难点,迅速推动关爱措施落地见效。一是科学制定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标准,提高一线医务人员认定覆盖面;二是设立过渡岗,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职称无岗聘任的问题;三是落实《关于我省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21]120号)文件,提高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四是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表彰奖励,提拔任用优秀人才;五是建立一线医务人员疗养休养制度。

市卫健委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3-07-03 16:39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
办理态度:
联系沟通:
答复质量:
问题解决:
具体意见: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6-28 11:30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财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19 16:34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人社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2 16:15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