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建议
内容:
2020年10月份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力争早日实现稻麦秸秆全量离田,大幅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此,建议:
一是坚持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 宣传各级政府对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政策规定,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引领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
二是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站点。落实各县(市、区)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站点,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实现秸秆收储转运全覆盖,为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夯实基础。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生物质电厂消化秸秆。我市作为农业大市,每年的农作物秸秆达600多万吨,而我市现有运行的5家生物质电厂每年可消化秸秆150万吨左右,占全市秸秆总量的1/4左右,相对于其它秸秆处理方式,不但消耗总量大,且全年不间断运行,计划性强,又便于管理。为此,建议市政府落实各县(市区)就近利用现有生物质电厂,全量收购消化秸秆,使这些电厂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完善财政奖补政策给予激励扶持。市政府对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已经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但由于2022年市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2021年5000万元,2022年2000万元),再加上省财政对这一块尚未安排奖补资金。所以,基层对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工作积极性还不高。因此,建议市财政按照既定标准,每年根据各县(市区)秸秆离田的量据实安排奖补资金,并落实各县(市区)继续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奖补。同时,要积极向省里呼吁,争取省财政及早安排奖补资金。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建议也要考虑生物质电厂以及秸秆消耗量大的实体,鼓励其加大秸秆消耗的份额,继续为全市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提升环境质量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