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关于要求加大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置工作力度的建议
内容:
最近,市政府专门下发了《盐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即将颁布实施。此方案对持续推动我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落实了目标清单。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也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为了将这一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到位,有必要在全市加大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置力度。为此,建议:
一、在全市统一推行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置方式。2021年底市委、市政府落实市城投集团组建了盐城市污泥处置公司,新上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目前对盐城大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已实行集中干化焚烧处置。建议下一步对各县(市、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也要全面推广集中干化焚烧处置方式,这样全市一盘棋,有利于“无废城市”的建设。
二、依法取缔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其它处置方式。2021年3月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但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还是以堆肥、生物养殖、烧制砖等处置方式为主,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为此,建议市政府落实有关部门围绕污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稳定化的“四化”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将非法处置污泥或对环境有影响的处置方式予以取缔。
三、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检查监管力度。据了解,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量较少,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量更少,全市80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年产生的污泥量只有5000吨左右。究其原因,除了受城镇规模和人口数量限制外,不排除有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各地的污水管网建设不足,或未能正常发挥污水收纳功能;二是有的地方雨污分流不彻底或管网渗漏严重,导致城镇污水大量外排,真正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很少,且掺有雨水、渗漏水等;三是有的社会资本投入的主体,污水处理存在不正常或不到位现象;四是有的虽然处置正常,但污泥通过暗箱操作减量或进行非法处置等等。为此,建议市政府落实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各地污水处理厂管网规划建设、使用及其污水收纳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每个污水处理厂所属范围的污水应收尽收,并全部得到规范处理。同时,强化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管控和查处,杜绝跑冒滴漏和非法处置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