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049
案由: 关于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管理的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孙剑
届次: 9 案号: 0049 会议: 1
类别: 城乡建设、资源环境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城管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6-30 11:49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案由: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围城、防止垃圾污染的有效手段,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随着城市的加快建设,垃圾分类迫在眉睫,尽管市委市政府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然而在垃圾分类工作上仍然存在短板,老百姓接受程度参差不齐。居民普遍反映细分垃圾太麻烦,基本没有居民拎着不同的垃圾袋分别投放到不同的垃圾桶里,个别小区甚至还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倒乱扔现象。
我省南京和苏州作为全国重点城市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势在必行。按照202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实现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要求。全市和各(市、区)应尽快出台5年实施行动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地方政府强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和布局,建议如下:
1.加强组织制度保障。垃圾分类既离不开全民参与,也要靠地方政府高位协调推动。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垃圾分类重视程度,积极建立组织架构,成立推进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责任,召集各部门相关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司其职,将垃圾分类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建立联席制、会办制、督查制,将逐年、逐项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
2.健全制度、出台专项管理办法。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县还未出台垃圾分类相关管理办法,主要靠激励措施和日常宣传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入大效果还不明显。地级市应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辖内县(市、区)参照执行,强化执法检查。通过以法代宣,以惩代教,奖惩并施的方式,使垃圾分类意识快速扎根到群众思想里,生活中。推动居民依法依规履行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将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3.统筹完善建立分类体系。改变以往三分类(可回收物、有毒垃圾、其他垃圾)简易、陈旧的分类形式,从大形势出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垃圾“大分流、细分类”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处置;餐厨、建筑(装潢)、园林绿化等垃圾由相应部门打通收运处置渠道;农村有机易腐垃圾不出村就地资源化处置。有序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4.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这是一项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要实现目标和重视的统一、行动和意识的统一、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要坚持加强宣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全面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既要全面也要多层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以进机关、进学校、进窗口、进社区(村)为切入点,积极倡导“垃圾分类”。各主要部门及责任单位要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中,组织党员成立自愿者队伍,经常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信息推送、广场活动、入户宣传等媒介,和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短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市城管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30 11:49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2 16:26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18
答复质量: 25
问题解决: 25
具体意见: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10 09:42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