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058
案由: 关于补齐短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黄裕忠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058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民政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人社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财政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金融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住建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6-29 16:33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近年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稳步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初现雏形。在农村,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渐成规模。在城市,选择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探索公建民营模式迈出积极步伐。社会力量和民间投资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热情日渐高涨。养老服务对象由过去的“三无”和“五保”老人,逐步覆盖到全社会部分有需求的老年人群体,有效缓解了“银发浪潮”中社会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
我市的养老服务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面对老龄化形势及社会养老需求多元化现状,养老服务业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短板,主要包括:
一、保障机制亟待完善。缺少养老服务体系及养老机构建设发展顶层设计,工作机制存在条块分割、政策不衔接等问题。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尚未建立,行业管理标准和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投入方式较为单一,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二、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养老机构存在基础设施较差、服务水平有限、闲置浪费等问题。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存在服务项目单一、覆盖面较窄、老旧小区难改建等问题,往往仅满足最基本生活照料,专业化、优质化服务缺乏。
三、医养融合待深化。健康养老产业尚未形成产业链,民营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主动性不强。
四、养老市场潜能释放不足。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面临用地、用人、运营等诸多难题,成本压力和经营风险不小,有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了维持运营而挤压成本,降低服务质量。养老服务市场机制不够成熟、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养老服务产品不够丰富等影响市场潜能释放。
五、专业队伍建设待加强。养老机构医护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专业知识缺乏、接受专业培训少等问题。养老护理人员护理工作量大、责任重,薪酬待遇低,招人难。
为补齐短板,建议如下:
一、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围绕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十四五”规划要求,尽快出台和完善社会化养老的细则、法规。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落实好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
二、因地制宜,推动融合发展。一是有效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和各项涉农资金,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互助养老设施。二是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改造利用社区公共设施和闲置资源,建设嵌入式多功能小型化托老机构,满足就地就近养老需求。三是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逐步实现全覆盖。
三、政策落地,推进医养结合。对于符合社会办医条件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扶持。拓展医疗机构养老服务内容,支持相关医师及专业人员开展非诊疗行为健康服务。加强土地供应保障,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充分利用城镇闲置用房。
四、外引内扶,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社会力量举办门槛,鼓励个人经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民办公助养老机构建设。落实金融服务、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开办医养融合、中高档养老机构。对于空置公租房,可探索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为社区老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
五、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与本地院校、培训机构的合作,设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参照育婴师(月嫂)模式,加强专业人才岗位配备,设定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结合我市中医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院校开设中医康复等相关专业。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和社工岗位,对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市民政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29 16:33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4 10:45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29
具体意见:
市人社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5 11:50        协办
答复内容:
市财政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9 11:18        协办
答复内容:
市金融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0:45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09:03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1:37        协办
答复内容:
盐城市税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C.作出解释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1:27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