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基层文化生活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要求相比,与实现文化强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案据: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作为提升人民幸福感指数的重要措施,由于基础设施、人员缺乏等原因在开展文化服务、社会活动方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1、公共文化投入不足,缺乏相关经费。基层党委、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包括镇区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普遍存在文化机构人员不齐、资金短缺等问题,农村文化发展经费财政预算安排相对较少,导致图书资源更新不快、规模不大,文化站免费开放功能不足,惠民文化活动偏少。
2、经济基础薄弱,设施建设不均衡。由于部分镇村经济基础薄弱,文化设施建设还不能达到省定的建设标准,服务功能不能正常发挥。一部分乡镇文化站未达到国家等级站标准;多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需要提档升级。
3、基层队伍建设滞后,文化人才匮乏。部分镇区文化站缺少专职人员,大部分镇、街道文化站没有专职站长,严重影响了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
方案: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1、保障基层文化服务经费。不断健全奖补办法,逐步加大基层文化建设、使用、管理投入力度,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制度创新,放宽“准入门槛”,制定完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加快培育社会性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变政府“独唱”为政府和社会“合唱”。
2.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社区和镇村倾斜。结合地域特点、人口素质、历史文化底蕴等,切实把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地域特色鲜明的精品工程;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现有文化场馆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
3、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口规模和文化建设实际需要配齐配强基层文化专职管理人员,逐步解决镇区(街道、社区)文化站人员兼职过多、业务不精等问题;实施文化骨干培养工程,强化基层文化从业人员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推进文化志愿者服务制度建设,吸引有艺术专长、热心基层文化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及乡土文艺人才,不断壮大基层文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