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073
案由: 关于推进《土地化零为整,促进降本增效》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陈洋成
届次: 9 案号: 0073 会议: 1
类别: 农业、农村、水利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6-29 09:36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案由
近年来,随着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状况已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在与农户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对土地进行有效整合,既可节约种植成本,又可增加农民收入。
案据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各地坚持土地长期不变的原则,“一户多田”、“一田多埂多角”依然存在,沟、渠、路等田间配套设施,大多还是实行大包干之前的状况,不仅不利于操作,而且浪费资源, 已不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的要求。实行化零为整,土地规模化种植后,收割、播种、机耕、植保、灌溉等可节约成本250元左右。(其中收割两季80元,播种两季40元,机耕两季60元,植保两季40元,灌溉一季30元)。
建议
一、将愿意种田的小农户,在针对国家“一户一田”和“确权不确地”的政策下,把原有的几块田调整为一块田,有利于小农户种植和管理,降本增效。
二、将不愿意种田的农户,进行化零为整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土地租金由原来的每亩300百元左右,提升到900元左右,农户的转包收入可明显增加。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土地之后,需对原有的土地重新规划平整,将附近的废塘及田埂平整后,溢出的土地可增加集体收益,种植主体也有方便操作和管理,达到农户、集体、种植户三方得利。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员,经常参加相关的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与培训,成为了新型职业农民并能够通过比较规范的经营方式,并能产出更多优质、安全的产品。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29 09:36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2 18:20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