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084
案由: 关于走私冻品流入餐桌,亟需守护群众“舌尖安全”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钱亚祥
届次: 9 案号: 0084 会议: 1
类别: 科、教、文、体、卫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检察院(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商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6-30 11:12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近两年来,多地曝出进口冷链食品检测出新冠病毒广受关注,部分不法分子屡屡走私“冻品”带来隐患。仅盐城市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就办理走私、非法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案34件131人,涉案“冻品”3056吨。这些冻品未受监管,未经检验检疫,给疫情防控和“舌尖安全”带来挑战,亟待综合施策予以根治。
一、沿海“黑码头”成绕关走私入口。盐城海岸线绵延,存在众多非设关地码头,有的码头为无证经营,有的码头长期废弃,逐渐演变成“黑码头”,为走私犯罪提供了入口。由于冻品体积大、重量大,很少通过陆地或者航空直接走私入境,基本都是通过船舶层层入境。走私船舶往往采用绕关偷运的方式暗度陈仓,避开执法部门检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6件走私“冻品”案,均为利用响水、射阳等地非设关砂石码头运输“冻品”入境。如周某等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周某安排邵某某联系响水县灌江口大桥下一废弃码头卸货,公安机关查获来自波兰、韩国等国的“冻品”188吨。
二、“僵尸肉”改头换面窜上百姓餐桌。随着肉品需求增大,不法分子将不合格“毒肉”或放置多年的“僵尸肉”、处理肉,通过走私再层层转卖、重新包装再分销的方式进行简单处理,“洗白”流入市场。如万某某、叶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万某某在南京、苏州等地经营肉食品经营部期间,多次将购进走私入境、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猪蹄运至叶某经营的食品加工厂进行切割、腌制等加工,再以合格产品的名义进行销售,涉案金额2400 万余元。
三、监管人履职不力致市场混乱危害大。销售走私冻品在业内成为“潜规则”,其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缺失。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经营者销售走私“冻品”案件28件108人,案件占比82.65%;有的时间跨度长达三年,市场监管部门及农贸市场管理者竟未察觉。如汤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汤某某从2018年到2020年在南京江宁区天环市场购买走私冻品并销售至安徽、河南、山东和江苏各地,涉案金额870万余元,为食品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黑码头”治理。海关、海防等部门联手合作,开展清除市内“黑码头”专项行动,并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违法成本。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肉类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菜场超市等抽查检查力度,完善肉类查验制度及产品溯源制度,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采购肉品记录。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缉私、海警、渔政等部门的联系配合,保障控人、控物、查证、抽检等协同查办;盯住进口货主、运输主体、市场环节、监管监测四个关键,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食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构建打击走私冻品的常态化执法网络。四是深入开展宣传。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通过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走私食品的危害,不断提高全民反走私意识,同时鼓励群众发现疑似走私活动时及时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30 11:12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2 17:19
办理态度: 18
联系沟通: 16
答复质量: 28
问题解决: 28
具体意见:
市公安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20:5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检察院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8:45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5:4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06 16:35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商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20 17:30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