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概 况】 2007年,按照四城同创要求,迅速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模”),成立指挥部,设立创建办公室,编制工作方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分解指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创模”工作。市环保局组建了工作班子,安排独立的办公场所,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到徐州、淮安调研“创模”工作,委托江苏省环科院编制盐城市“创模”规划。

5月30日,市政府在盐城召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市长李强任指挥,分管环保市长任副指挥,市直26个委、办、局分管负责人和9个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管秘书长兼主任。会上,市政府还与盐都、亭湖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卫生局、水利局、建设局、城管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年内,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盐城实际,市环保局初步制定了《盐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克服资金短缺困难,委托江苏省环科院编制《盐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由于指标体系调整和规划大纲修订等多种因素,至年底规划尚未通过国家技术评审。
(智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