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

【市人大1号议案督办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2003年以来,市区城市防洪工作有了实质性启动,编制完成了《盐城城市防洪规划》,并启动了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改善了市区防洪排涝条件。但老城区基本不设防的问题仍未解决,里下河地区频发的洪涝灾害给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在2007年年初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加强市区防洪工程建设,增强城市防洪保障能力》议案被市人大确定为第1号议案。3月9日和10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约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召开了1号议案办理工作座谈汇报会,并组织实地视察活动,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行督办。市委、市政府分别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列入市委7项重点工作和市政府16项为民办实事任务之一,加大指导、督查、考核力度,强势推进市第三、第五防洪区防洪屏障和重点排涝工程,确保到2008年汛前市区核心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会办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还把城市防洪工程的拆迁安置纳入到城建拆迁的范围,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快建设步伐。市政府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作为市区基础设施重要工程项目来安排,明确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与城市防洪排涝骨干工程配套,形成可靠的城市排涝体系;加快受淹片区的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老城区的排涝问题;结合水环境治理的要求,加快城市河道疏浚,畅通城市排水河网。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按“统一实施、分级负责、合力建成”的原则,市区城市防洪近期工程由市及3个区共同实施。市财政、国土、规划、建设、水利、交通、公安、广电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四是加大督查推进。市政府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纳入3个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出台《盐城市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办法》】 根据《盐城市城市防洪规划》和《盐城市城市防洪近期实施方案》,从2006年起,盐城市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市区第Ⅲ防洪区和第Ⅴ防洪区(市开发区和亭湖区开发区)135平方公里的急办防洪骨干工程建设任务,约需筹集资金3.88亿元。为有效解决资金投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通知》精神,参照外地做法,结合盐城实际,拟定了《盐城市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5月28日印发了《盐城市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办法》,规定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土地出让金切块、城市建设维护税划转、财政预算内专项安排、防洪保安资金专项使用、银行贷款和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等组成,从2007年起,暂筹5年。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提速】 城市防洪工程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最基础的设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水利部门把城市防洪工程作为水利建设的重点来抓,一着不让地推进市本级四项骨干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督查指导市区面上城市防洪防洪堤、防洪闸和排涝站工程建设。大新河闸站和串场河防洪闸工程均于5月31日通过水下工程阶段验收。大新河闸站6月22日具备应急排涝条件,7月上旬开机排涝320台时,取得了较好的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底前两项工程基本完工,完成投资3250万元。串场河闸站、蟒蛇河防洪闸工程分别于9月和10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08年汛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和应急排涝条件,年内完成投资4870万元。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市水利局组织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特别是地基处理方案、商品砼质量控制等,进行了反复论证,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安全。盐都区、亭湖区和市开发区也按照《盐城市市区城市防洪工程近期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力度,新建城市防洪工程17项,包括闸站工程4座、防洪闸工程10座、疏浚河道3条,完成投资4500万元,其中团结河泵站等工程在梅雨期特大洪涝中发挥了重要的防洪排涝作用。2007年市区新增排涝动力达50秒立方米,对市区安全度汛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东台、大丰、射阳县城大包围防洪工程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在汛期发挥效益。建湖县城实施闸站联建、驳岸新建改造、入河下水道改建等26项防洪工程,投入的资金超过了近10年的总和。阜宁、滨海、响水一批城市防洪工程陆续开工建设。

(朱榛国 史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