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  炭

【概 况】 年内,加强煤炭监管力度,确保煤炭稳定供应,维护健康有序的煤炭经营秩序。一是稳定煤炭供应。保障全市用煤需要是能源供应的重点工作。煤炭供应工作坚持遵循“稳定市内、争取市外、长期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在抓好新光集团煤炭安全生产,稳定产量的同时,加强了煤炭调运的协调,主动服务企业,及时帮助解决煤炭调运工作的突出矛盾。积极协助省经贸委核定了新光集团生产能力,对其煤矿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年检。二是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打击无证经营、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哄抬物价等行为,整顿和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对全市232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年检,取缔了44家年检不合格企业,2007年新办了25家企业。对全市所有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储煤场地进行调查,进一步加强了煤炭经营市场的管理秩序。三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全市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和日常监管信息采集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准确掌握经营企业的动态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成 华)

【新光集团】 2007年,新光集团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和集团制定的年度奋斗目标,抢抓机遇,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狠抓煤炭主业发展,切实加大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力度,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全年实现营销收入3.1亿元,完成煤炭产量80.6万吨,综合进尺2.41万米,实现利润、交纳税金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职工收入有了明显提高。集团从业人员人均收入,由2004年的1.41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2.8万元,在三年时间实现了员工收入人均翻番的可喜成绩,稳定了人心,稳定了队伍,激发了全体员工为新光发展争做贡献的热情。

安全工作保持稳定局面。年内,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严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深入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和“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通过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的落实到位,集团的安全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局面,在2006年连续三年实现安全年的基础上,2007年又实现了安全年。
项目开发有了较大突破。“十一五”期初,新光制定了发展规划,在五年内实现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原煤的格局,从而拓展企业规模,壮大新光实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2007年集团为新资源的开发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与淮北矿业集团达成了合作开发天然焦资源协议,成立了金石矿业有限公司,资源开发的技术论证和批准手续仍在进行之中,有望在2008年内开始建井,矿井预计投入4亿元以上,建成后年生产能力可达45万吨。集团还紧盯省内仅有的资源不放松,与省地质勘探局初步达成了开发沛县朱寨煤田的合作意向,前期的各项基础工作已就绪,相关协调工作仍在进行,如能建成,预计投入5亿元,年生产能力可在45万吨以上。积极寻求利国煤矿的技术改造,通过与山东企业的合作开发,使矿井能延伸至山东境内开采资源,从而延长利国煤矿的服务年限。
历史债务处置进入扫尾。由于集团在上世纪90年代的畸型发展,累计欠下的金融债务达4亿多元,近年来,在基本偿还完职工债务的前提下,重点处置金融债务和法律纠纷债务。2007年筹集8100余万元,解决了债务总额2.1亿元以上。通过近二年的工作,基本完成集团的债务处置,已进入扫尾阶段。
(周鸿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