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

【概 况】 2007年,全市农机化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目标,以建设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突出发展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规模高效农业的机械化,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和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农业机械稳定发展。全市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机总投入达2.28亿元。新增联合收割机705台,其中高性能联合收割机232台,联合收割机拥有量达到9857台,其中高性能联合收割机达到2059台。新增水稻插秧机1341台,其中步行式1287台,拥有量达4369台。新增大中型拖拉机915台,拥有量达到1.98万台,小型拖拉机拥有量达7.73万台。推广秸秆还田机械542台,高效植保机128台。到200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38.9万千瓦,农业机械原值达到25.4亿元。农机作业面积不断扩大。全年实际完成机耕面积73.3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4.3%。机播面积46.85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的57.2%,其中:三麦机播面积38.09万公顷,机播水平达93.34%,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达8.56万公顷,占水稻种植面积的25.28%,其中机插秧面积达6.27万公顷。农作物机械化植保面积达115.66万公顷。机械化收获面积74.59万公顷,占收获面积的89.29%,其中:机收三麦面积40.7万公顷,占三麦播种面积的96%,机收水稻面积30.45万公顷,占水稻播种面积的89.95%。三麦、水稻、油菜、玉米四大农作物的耕、种、收、植保4个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1%。农机服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市农机作业总收入达28.46亿元,比上年增加1.22亿元,增长4.3%。实现农机作业纯收入达14.7亿元,比上年增加2.18亿元,全市农民人均达到235.4元,较上年增长17.2%。其中,农机跨区作业收入5.34亿元,比上年增长16.4%。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农机道路外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省、市控制指标。农机事故死亡率为万分之五,比上年下降10.7%。

【农机化发展环境】 争取中央财政补贴2400多万元,落实省级财政农机补贴及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大丰市和新洋农场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全国首批百个农机化示范区,9个县(市、区)均被列为中央财政农机补贴县,有7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优质粮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列入全市重点工程,市政府将农机道路外亡人数作为市控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大安全目标考核;市政府在年初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中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设施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十一五”农机化发展目标和措施。市、县二级根据农民需求状况,分别制定出台了地方农机财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超过500万元。切实加强农机化舆论宣传,《盐阜大众报》、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不仅正常报道农机化工作,还先后6次就水稻机插、跨区作业、安全生产、特色农机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等进行专题报道,提升了农机化工作的影响力。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 加快水稻机插秧推广步伐,大力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各级农机部门狠抓宣传发动、技术指导等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强化技术创新,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示范推广机插水稻无纺布覆盖育秧技术,举办水稻机插育秧人员和插秧机操作人员培训班31期,培训人员3410名,维修保养插秧机3000多台,推广无纺布覆盖育秧面积1333.33公顷。加快推进机插秧市场化步伐,寻求机插秧健康平稳发展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分户育秧、插秧机合作社上门服务和插秧机大户实行育秧和插秧一条龙服务模式。针对水稻直播面积迅速扩大和病虫害较重的实际,积极引导农民采用机械化直播技术,及时指导农民做好水稻灰飞虱防治。大力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全市有5个镇基本实现水稻机插、10个镇机插面积超过50%、18个乡镇机插面积达万亩、118个村基本实现水稻机插。积极探索油菜生产机械化,推进油菜生产机械化的发展。引进玉米播种机、玉米收割机,示范推广玉米播种、收获机械化技术。

【规模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 启动特色农机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近年来各地农业结构调整及优势产业的发展实际,在全市建设1个农机研发基地、9个规模高效农业特色农机示范基地,主要涉及蚕桑、大蒜、蔬菜、花卉、养殖、农产品初级加工等,以实施农机项目和财政补贴政策为依托,积极开展与规模高效农业相配套的关键环节的机械化作业示范活动,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化范围。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突出抓好三麦秸秆全(半)量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镇建设。示范镇——大丰市白驹镇采取组织推动、宣传发动、示范带动、机械联动、政策驱动,实施麦秸秆还田面积0.19万公顷,其中秸秆全量还田面积近666.67公顷,覆盖农户3920户。

【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 扶持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发展农机服务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机合作经济组织。7月,市农机局组织召开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会,表彰全市17个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和30个农机大户,总结推广全市11个农机合作经济组织、22个农机大户典型经验,编印了《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典型集锦》。全市农机作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74个,其中经工商、民政、农办等主管机关注册登记的7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15个、乡级58个,2007年新注册成立34个。继续把做大农机跨区作业、促进农民增收摆在农机化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推行“订单式”跨区作业,全市已与山东、河南、湖南、安徽等省的26个市县建立了稳定的对口合作关系,跨区作业范围涉及到全国18个省(市)。市县农机部门、跨区作业中介组织从外地签订机收小麦等作业“订单”3600多份,作业面积12.6万公顷,全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共组织举行跨区作业信息发布会16次,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3470份和《全国跨区作业政策信息汇编》3150册,在主要干道共设立了120个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帮助检修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机动插秧机3592台次。全市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8056台次,其中跨省作业的4646台次,机动插秧机608台,跨区机收稻麦57.83万公顷、跨区机插水稻0.77万公顷。

【“平安农机”创建】 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农机第一市”目标,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目标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力度,全市已创建农机安全示范镇36个;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389个,新建176个。组织开展了外挂牌照超标变型拖拉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沿海滩涂非法拚装拖拉机作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新办理拖拉机牌照3095台,转入外挂牌照变型拖拉机3698台。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农村中、小学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进学校”活动,全市有202所农村中小学开展了这项活动,受教育的中小学生达4.1万余名。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全市检验拖拉机1.88万台、联合收割机3897台,年审拖拉机驾驶员20982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3714人。加强农机安全稽查组织建设,市农机安全监理所4月经市编委批准增挂了农业机械安全稽查支队牌子,大丰、盐都、滨海6个县(市、区)已成立农机安全稽查大队,全市分片组建稽查中队10个,初步形成了市建支队、县(市、区)建大队、乡镇分片组建中队的农机安全稽查监管网络。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市及盐都、大丰建立了拖拉机驾驶人考试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拖拉机驾驶人理科考试无纸化。

【农机依法行政】 认真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市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制,严格规范程序,实行阳光操作,还充分利用“政风热线”、“市长热线”等渠道,宣传政策、释惑答疑、接受监督,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大力推行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农机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机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农机政策法规和农机行政管理事项、农机行政审批、农机行政处罚、农机行政收费等事项及办事规程,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农机管理对象的监督。加强农机办证大厅硬件软件建设,农机监理、修理等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农机安全监理各项业务初步实现了办牌办证网络化、理科考试无纸化、术科考试标准化、车辆检测规范化。组织参加全省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全市完成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3162人,提高了农民机手的致富本领。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 9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以盐政办发〔2007〕118号文转发了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十一五”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全面提升规模高效农业的装备水平,初步形成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8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2万台,联合收割机稳定在8500台,三麦精少量播种机达到2.5万台,水稻插秧机达到8000台,秸秆还田机达到3000台,推广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000台(套)。水稻机种水平达到50%,机收水平达到90%;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0%以上;油菜机收(机脱)水平达到50%以上;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0%以上;试验示范棉花生产机械化。要求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积极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机械化;积极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农业机械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26日,市人大和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学习贯彻《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座谈会,市直16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县农机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叶守民副主任和市政府陈还堂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了具体部署。市农机局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培训到市县农机人员。全市各级农机部门都张贴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一个浓烈的宣传氛围。

(周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