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 况】 2007年,全市法院切实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年内,共受理各类案件4.97万件,办结5.15万件(含旧存),标的额45亿元。2007年,市中院度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创平安、保稳定、促和谐”暨严打整治、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斗争。共审结刑事案件3947件,判处人犯5593名,其中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19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村霸、乡霸、路霸等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格贯彻中央“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慎重审理死刑案件,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犯罪分子。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5件,判处罪犯152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共审结制假贩假、偷税骗税、合同诈骗、强装强卸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9件,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共判处罚金、没收财产2420万元,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失足青少年等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859名认罪服法、认真改造的罪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维护稳定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全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9.3%,1.83万件民事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而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

【促进经济发展】 切实发挥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主渠道作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审结买卖合同、公司治理、委托理财等商事案件7261件,积极鼓励诚信守法行为,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案件,依法保障沿海高速公路、国家防洪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企业改革改制。加强破产案件审理,规范破产审理行为,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共审结破产案件64件,化解企业债务9.5亿元,盘活存量资产4.6亿元,协助安置职工1.6万人。支持金融生态建设。共办结金融案件58件,涉案标的额2.6亿元。促进全市科技创新。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审结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案件86件,推动了科教兴市。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依托涉外商事审判职能,先后审结了多起涉及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涉外商事案件,改变了以往在盐外商需到南京进行诉讼的状况,有力提升了盐城对外开放形象。

【推进法治进程】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依法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69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0件。在所审结的案件中,除经协调当事人撤诉的以外,维持、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有效30件,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判处行政机关败诉23件,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帮助败诉行政机关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全市法院对败诉案件中的个性问题逐一发出司法建议,对共性问题主动登门对接,帮助改进行政执法。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加党委政法委召开或单独召开公判大会30余场(次),提出防范青少年犯罪、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司法建议60余条,为有关部门提供了决策参考。着力发挥法制宣传的普法、警示和教化功能,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开展送法进企、送法进校、送法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与盐阜大众报社联办每月一期《盐城法苑》、走进盐城“政风热线”栏目等,全市法院共举办法制讲座44期,发放宣传材料4余万份,解答法制咨询8万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守法意识,增强了依法维权能力。

【保障社会民生】 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依法取消案件受理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户等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律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对执行案件,一律先执行后收费。全年,共减缓免诉讼费260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强诉讼指导,强化诉讼风险提示,对法律知识欠缺而举证困难的,依法主动调查取证,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贯彻弱势保护司法政策,公正审理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市中院完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手段,努力排除执行阻力。加强与公安、工商、新闻媒体等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曝光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方法,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适时组织执行清案、百日执行会战等活动,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赡养、抚养等案件进行跟踪执行。全年执结案件1.40万件,标的额13.8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85.45%,有效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升审判质效】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严格实行审限提醒和临界预警。全年市中院、基层法院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分别减少7.2天、4.1天。完善审判定案机制。着手建立承办人、合议庭、审判长联席会、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的案件决策制约机制,严格实行“谁拍板、谁负责”。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一审案件以及不当维持、不当改判的二审案件逐一严格评查,强化广大审判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市中院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发改率水平提升到全省第2位;基层法院案件上诉率为6.32%、发改率为0.81%,同比分别下降1.0、0.15个百分点。通过不懈努力,市中院审判质效基础性指标综合排序跃居全省第3位,基层法院6项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10月,省法院专门在盐城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

【规范内部管理】 紧紧围绕打造内部管理这一品牌,深化司法审判、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后勤等四大项管理。市中院先后出台了《申请执行费用收取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合同制用工人员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等21项管理制度。为防止制度虚置及空转,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扎实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市法院重要司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建立审判质效、纪检监察、业绩考核、涉诉信访、内务管理等五项通报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实名通报,并问责到部门、问责到个人。全年仅市中院就编发各类通报60期,对28人(次)进行了通报警示,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日益显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

【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组织学习陈燕萍、杨越华等先进典型以及开展全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评选活动,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和争先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与苏州大学联办了第三期法律硕士班,全市法院法律硕士及在读人数已占法官总数的16.04%。举办了7期748人(次)参加的相关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了理论研讨、法学讲坛等活动,着力提高队伍业务能力。全市法院3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专项教育活动,全面总结推广盐都法院队伍20年零违纪的经验做法,举办“清风与正义同行”演讲比赛,先后组织3批270余名干警到盐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制定《全市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并注重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内部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推进基层建设】 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均衡发展。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市中院研究制定了《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各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等8项工作纳入考核评价范畴。通过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标准评优劣,有效激发了各基层法院对标找差、争先创优意识,有力推动了基层法院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共审结二审案件2020件,其中改判发回267件。针对审判工作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市中院先后对诉讼收费、财产刑适用、执行款发放、委托拍卖鉴定、错案责任追究以及诉讼档案等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了司法行为。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依据年初对39个人民法庭工作业绩百分考核的结果,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分类指导,促进了人民法庭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全年13个人民法庭达到了“双零”(零投诉、零违纪)、“三无”(无发改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涉诉上访)和“四高”(高调撤率、高结收案比、高服判率、高执结率)目标。加大人民法庭达标建设力度,继响水、亭湖、盐都法院之后,阜宁、滨海、大丰、建湖法院也全面完成了人民法庭达标建设任务。

(许成华 鲍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