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 况】 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以服务经济建设和法治盐城、平安盐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创新提高年”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保障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建成3个国家级、55个省级、335个市级“民主示范村(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量质并举完成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5150件,担任法律顾问4429家,业务收费729.08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拓展,市、县两级司法局调委会作用有效发挥,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全市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74万起,调解成功率为95%。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153起,劝阻群体性上访931批13841人次。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三分”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推广,广泛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和监外执行罪犯核查工作。司法鉴定工作稳步发展,全市19家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各类鉴定4382件,完成4376件,业务量比上年增长25.3%,采信率超过99%。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月,在全市各地集中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2月3日,在建湖县近湖镇举行“送法下乡”启动仪式。活动期间,共设法制宣传点12个,组织法制宣传和文艺小分队演出200余场,赠送法律书2000册、巡回展出法制图版300余块,悬挂条幅和标语5000余条。同时,开展了针对农村留守人员的法制宣传专项行动,主动上门为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法律帮助。

【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在全省首家出台《盐城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任前考试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电视访谈活动。组织全市3万多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出台加强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开展普法“百校行”、让学生“带法回家”、“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广泛开办农民工法制学校,形成立体式的普法体系和部门联动的法制宣传合力。

【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 开展多层面宣传,有效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层层落实责任,实时通报进度,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降低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标准,构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月”活动,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督查指导。9月13日在全省第一家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盐城市的法律援助办案指标。全年共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125件,比上年增长110%。

【开展法律援助“双十佳”评选】 首次在全市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案件评选活动。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征求受援人意见、组织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授予祁立平等10人为“2003~2007年度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丁桂兰人身损害赔偿案》等10个案件为“2007年度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称号。

【启动村(社区)司法站试点工作】 为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架构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10月10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统一建立村(社区)司法站。制定了具体方案,确定在大丰、阜宁、亭湖、建湖部分村(社区)进行试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建湖县率先在全县246个村(社区)全部建成司法站并进行试运行。11月29日,在全市村(社区)司法站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推广了建湖县的工作经验。

【开展“千人评议司法所”活动】 抓住省厅对司法所装备配备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契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截至2007年底,共建成市级规范化司法所107个,占司法所总数的72%;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4个,占总数的43%;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在全市开展 “千人评议司法所”活动,共发出《千人评议司法所评议函》17150份,收回14879份,回收率达86.8%,社会各界对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4.4%。

【评估首批社区矫正示范区】 4月,出台《盐城市市级社区矫正示范区考评标准》。经乡镇(街道)自荐,县(市、区)社矫办考核验收,盐城市社矫办评估确认,东台市头灶镇等37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全市首批市级社区矫正示范区,占全市乡镇数的25%。

【队伍建设】 在全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963人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考试,优秀率达98%。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组织了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活动,开展了计算机操作、演讲和应用文写作等系列竞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开通了盐城司法行政网。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监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有86个先进集体和176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部门以上表彰,其中受国家及中央部门表彰的有集体1个、个人2名;受省委、省政府及省部门表彰的有集体21个、个人72名;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门表彰的有集体64个、个人102名。

(宋海玲 杨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