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工作

【概 况】 2007年,盐城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12件(含上年结转的52件),是上年的133%;依法审结250件,结案率为80%,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审结的案件中,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和裁决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65%、80%和85%,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拓展仲裁领域】 2007年,市仲裁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重点理解其中的“服务大局”的理念内涵,提出为社会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在优质服务中谋求仲裁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拓展仲裁领域。适应人民法院降低诉讼收费标准的形势,调低仲裁收费标准。开展“服务行业、服务基层”的双服务活动,组织服务小组走访全市50强企业和主要产业集群,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现场解答咨询法律问题,帮助企业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以及如何在纠纷发生后维权。与重点行业挂钩,将服务工作前移,先后在交通、水利、政府采购、机电设备招投标等工作中,接入仲裁服务环节。对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推出先裁决后履行的服务,即在银行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后纠纷发生前,对合同所涉内容先行作出仲裁,出具仲裁文书,便于在纠纷发生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提高仲裁服务的效率。将仲裁服务的项目从单纯的仲裁纠纷扩展为纠纷发生前的法律咨询、合同风险论证、纠纷发生时的调解引导等,使仲裁的亲和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强化仲裁品牌】 市仲裁委将打造仲裁品牌效应的着力点放在坚持仲裁服务的质量上,而对质量内涵的理解和评判,需立足于坚持民生理念和社会效应。在对当事人就此次纠纷的即时利益与长期效益上,注重长期效益;在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分配上,注重最大效益;在当事人与案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冲突上,注重保护案外人和社会效益;在处理纠纷可能引起的社会导向效应上,注重社会的主流导向效应;在具体纠纷的定纷止争与可能引起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上,注重消化社会不安定因素。

 

【保障仲裁机制】 市仲裁委加强学习型团队的建设,全体人员围绕仲裁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物权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定期组织考试和考核,对学习优秀人员给予奖励。建立每周信息报送分析制度,每位工作人员每周将工作、学习、调研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化总分析,定期反馈公布。加强仲裁员队伍的管理。对仲裁员在仲裁案件过程中的业务能力、遵守仲裁规范等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定期组织对仲裁员培训和教育。强化仲裁案件的流程管理。全面研究仲裁案件流程,率先实现仲裁办案的自动化、无纸化和案件程序审批全部电脑操作,开发出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较为强大的仲裁案件管理系统软件。

【坚持创新理念】 2007年,市仲裁委进行多项具体的创新工作。根据盐城市近年来韩资企业、台资企业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积极与韩国和台湾仲裁机构联系,建立韩籍和台籍仲裁名册,加强韩商企业经济纠纷争端和纠纷的仲裁解决平台建设,并建立台商台资企业经济纠纷仲裁中心。积极和相关行业协商,将仲裁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固定化、组织化。加强与兄弟仲裁委联系合作,实行仲裁资源共享,仲裁经验共有,在更为紧密的层次上开展合作活动。在宣传手段上突破故有的点面模式,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重点推行“仲裁进社区”活动。

(熊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