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污染减排】 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环保部门及时研究出台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到具体工程和项目,把削减任务、排放强度、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各地以工程减排、项目减排和监管减排为手段,突出重点,强势推进减排工作。年内,列入全市减排目标的86个项目全部实施到位,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4896.69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782.34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通过认真组织自查和加强督查,顺利完成淮河流域“十五”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列入“十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江苏苏龙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除阜宁双多化工有限公司因国债资金推迟下拨,影响项目建设外,其余15家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列入关闭的5个造纸企业和1个淀粉生产线全部关闭到位;13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并通过验收。

【园区整治】 年内,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监管,坚持先环评、后建设,督促其优先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又未按期整改到位的2个工业集中区,实施了“区域限批”,市环保局配合市化治办完善化工集中区及相关园区审批手续,重新审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大丰市、响水县、盐城经济开发区等先后顺利完成工业集中区区域环评工作。

【饮用水源整治】 年内,加强日常监管。对申请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所有项目一律交由市饮用水源支队预审把关,逐一现场勘察,杜绝产生新的污染。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严密监控企业,密切注意水质变化。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累计开展水源现场检查1200多人次,出动车(船)600多台次,发出整改通知58份,实施行政处罚15起。实施应急防范。及时处置“1·23”鞍湖农化厂半成品外溢事件、“3·11”盐宝河沉船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长效机制。编制完成全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在近几年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环保局组织力量对市区新饮用水源工程的实施方案进行预可行性论证,编制并上报总体工程论证方案。市委、市政府已据此作出决定,开工建设该工程一期工程。大丰市、滨海县率先在各县(市)中建成城市备用水源,并设立严格的保护区。

【固废、核与辐射监督管理】 年内, 对全市71家单位进行工业危险废物专项申报登记,对盐城市中医院等4家单位的检测设备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市环保局代表队在全省辐射监管能力比武考核中,获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