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

【建立低保自然增长机制】 盐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首次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年内,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平均达到20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84元/人月。盐城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8.97万户17.1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54万户5.76万人,占非农人口1.93%;农村低保对象6.43万户11.37万人,占农业人口2.11%,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建立扶贫济困长效机制】 年内,除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外,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救助活动。其中,为低保对象和特困居民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7万人次,帮助实现再就业1.78万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贴250户510万元,安排入住廉租房1050户;减免困难学生学杂费2.19万人次539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50人,减免费用90万元;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66万人,落实帮扶资金1196万元。

【关爱工程】 年内,盐城市共争取江苏省民政厅立项73个,审批床位5318张,项目总投资达到4826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2588.4万元。73个项目中,楼体结构的55个。盐城市共有“五保”老人3.06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8%。

【灾害救助】 年内,盐城市先后7次遭受龙卷风、洪涝、台风的袭击,农作物受灾22.5万公顷,绝收2.1万公顷;受灾人口260.9万人,因灾死亡3人,因灾受伤9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03万人;倒塌房屋2354间,损坏房屋6819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4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9.43亿元。灾害发生后,适时启动灾后重建的“安居工程”,重点帮助无自救能力的倒房困难户恢复重建。共筹建建房救助资金2576万元,救助建房986户2096间,恢复重建工作全部完成。

【荒期救助】 发放春(夏)荒救助款435万元,发放灾民救助卡3.66万张,累计救助灾民7.71万人,确保了所有困难灾民不断炊、不缺粮。开展对三峡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盐城市共有三峡移民后扶人口8070人,占全省的72.8%,共发放后扶资金363万元,人均450元。“爱心超市”作为盐城市的慈善品牌,年内又新增17个,总数达到了5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