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办实事】 2007年,通过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盐城市再次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地方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结对子、办实事,我为双拥争贡献”活动,共投入资金5417万元,为驻盐部队兴办实事506件。其中投入30万元以上的重点实事项目19个,单体投入最大的项目达3000万元,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政策拥军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随军家属安置】 进一步落实《盐城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规定》和《盐城市军嫂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对驻城120名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进行公开积分选岗,65名随军家属选择了进社区就业。对放弃选岗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有效缓解了随军家属就业难问题。

【双拥“六进基层”】 积极开展双拥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连队”的“六走进”活动。在社区探索出了新的社会管理组织拥军的新路子;在企业探索新的经济组织拥军的新路子,涌现出一批“拥军厂长”、“拥军经理”;在农村,探索建立了助耕助种、送医送药、节日慰问志愿者队伍。

【义务兵家庭优待】 年内,各县(市、区)根据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步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均达到3240元,增加342元;城镇年均达到2256元,增加166元。

【解决孤老优抚对象养老难】 推进孤老优抚对象养老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盐城市138个乡镇敬老院中有135个乡镇设立了光荣室,建立光荣室363间,入住孤老优抚对象438人,占68%。对不愿进光荣院(室)养老的孤老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包保责任。

【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 在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1~6级残疾人员医疗补助制度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制度,1~6级残疾人员参加县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率提高到55%,重点优抚对象大病住院参保率提高到96%,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0个和33个百分点。

【登记审核“两参”人员】 中央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人员和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由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盐城市首批符合登记条件的2273名参战人员、80名涉核人员于2007年10月1日领到了补助经费。

【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年内,盐城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117名,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357名,农村退役士兵2685名,转业士官75名。构建完善“重点对象保底安置就业、抓好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发放安置保障金扶持就业、拓展退役士兵人才市场服务就业、建立退役士兵维权中心保障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把退役士兵作为人才来开发,切实抓好城乡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扶持和引导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江苏省民政厅在盐城召开了安置工作现场会。

【“重走江苏红色根据地”代表团走进盐城】 7月14日,省双拥办副主任段福德带领由南京8所高校学生和部队优秀青年官兵等30多人组成的“重走江苏红色根据地”代表团走进盐城。盐城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蔡凡秀等陪同。在盐城期间,代表团一行参观了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盐城军分区军史室盐城籍将军展厅、泰山庙和大丰白驹镇新四军、八路军胜利会师纪念碑等。“重走江苏红色根据地”活动是由省委宣传部、省双拥办、省民政厅、团省委等联合组织,以“纪念建军八十周年——军民心连心建设新江苏”为主题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