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维护

【食品安全监管】 盐城工商局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总目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加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力度。出动执法人员1.23万余人次,上门宣讲4万余户次,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宣传册5万余份,印发《食品进货台账》3万余本,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4.64万户次、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013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44处次,取缔无照经营410户,疏导发照5620户,有效地规范了流通环节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突击开展了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手机市场、猪肉市场、夏季食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市场的检查整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精心组织商品质量监测。全年共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4次,抽检13类571个批次的商品,其中合格的389个批次,合格率为68.13%。并针对监测信息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服务水平;四是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的187个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1.24万户食品杂货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和市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问题。修改并实施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月24日,和盐都区政府联合组织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应对食品安全特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了“两图一书”、“一户一账一卡”巡查监管新模式,按照“三清三明”、“六查六看”的巡查要求,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规范了基层工商分局的巡查监管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员网络。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在基层全面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新聘请了142名基层农村主官为联络员和监督员,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网络;三是在流通环节全面推行以企业自行检验为先导、消费者委托检验为补充、工商部门监督检验为基础的“三检联动”的商品质量检测新机制;四是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食品经营主体记分考评信用分类监管,着力构建信用分类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突出日常巡查监管中的重点和难点,提升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五是在全市流通领域开展了“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对90户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群众认可的食品经营单位,授予盐城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示范店”称号。

【“12315”行政执法】 一是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受理工作效率。对“12315”受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制定受理工作制度及职责,规范业务流程,有效提高了受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年共受理广大消费者各类咨询、申诉、举报2.53万件,比上年上升了17.9%,为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在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建立12315受理工作站和维权联络站,在全市乡村增设投诉、举报站点,建立起农民维权的绿色通道;三是精心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按排人员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接线工作,配合市政府举办大型“3·15”电视直播晚会,现场受理广大消费者各类咨询、申诉和举报,组织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零距离接受消费者投诉,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

(殷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