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王 炜

王炜,男,江苏建湖人,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副局长。1989年8月参加工作,作为分管治安管理工作的副局长,积极探索治安管理的新方法和经验,很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能。2005年以来,盐城市区200余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和预防,一大批社会突出治安问题得到解决,各类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直接指挥和参与破获4起省厅督办案件,先后建成了南苑安全小区、迎宾路智能技防一条街、盐都区农村信用联社综合技术防范系统等多个示范性工程,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民警在公安管理工作中服务理念也得到全面提升。亭湖区治安管理工作在全市一直保持第一的位置。多次受到了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2005年9月,被盐城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2005年10月,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05年11月,被省公安厅嘉奖;2006年9月,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记平安创建工作个人二等功。200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2005~2006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穆桂芳

穆桂芳,女,1961年3月生,江苏邗江人,中共党员,大丰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督警衔。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建立案件回访制,查有无体罚、接受当事人财礼和吃请及有无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通过委派民警担当学校辅导员,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建立青少年维权岗,提出不允许威吓、恫吓审查中的违法青少年,不允许没有家长或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审查违法青少年,不允许为了提高打击处理人头数轻率处理违法犯罪青少年,不允许肆意宣扬青少年的不良记录等“四不准”规定,保护不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组织社区民警每天中午或晚上查一次网吧、游戏厅,劝返沉迷网络与游戏的青少年;每月与学校做一次沟通,了解周边治安状况和不良青少年学生的动态,采取针对措施;每季度组织社区民警到学校上一堂法制课;每个民警每年至少帮扶和挽救一名以上的失足青少年“四个一”;建立不良青少年和家庭有困难父母被打击处理青少年工作台帐,做到每个这样的青少年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有书读、有人管“五有”。城北派出所共上法制课134堂,清查网吧游戏厅4800多次,劝返沉迷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学生800多人次,帮扶和教育问题青少年和贫困青少年109名,许多小孩子亲切地称她为“警察妈妈”。组织广大民警帮扶困难青少年帮教问题青少年,减少不和谐因素,控制犯罪源,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城北派出所10多人次被表彰为“人民满意警察”和立功受奖。200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2005~2006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徐金友

徐金友,男,1959年7月生,江苏阜宁人,中共党员,阜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杨集、公兴、益林、古河等派出所工作,在古河派出所当所长的3年多时间,带领全所民警、联防队员脚踏实地、同心协力整治治安,先后破获了十里粮行聚众斗殴的流氓团伙案,灌溉渠大堤上持刀抢劫的重大观行案等案件,创下连续3年各项工作综合考核成绩雄踞全局第一名的最佳成果。事事处处以身作则,任何时候都忘记不了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上不愧党,下不愧民,敢于为那些经济上没实力,生活上没靠山的弱势群体讲公道话,办实在事。对待犯罪活动毫不留情地给予打击处理,在维护一方稳定方面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不仅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好评,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被盐城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县委、县政府嘉奖6次,被县公安局表彰10多次,被江苏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警察1次,2006年2月,被盐城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200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2005~2006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