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污染减排】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市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编制减排计划,积极实施减排工程,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42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49个,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削减6086吨和2191吨,两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环保部核查组领导对盐城市减排项目的高质量,工作推进的强力度给予充分好评,省环保厅厅长张敬华评价“盐城减排为全省作出了贡献”。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组织对全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2007年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规划》(盐城部分)中的项目进行了认真检查。经考核,盐城市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位列全省沿淮8市前列。全面启动“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了《盐城市淮河流域治污工程完善和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列入“十一五”计划的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制浆工艺技术改造、东台市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氮肥生产污水零排放项目已建成,江苏永林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治理扩能改造项目投入运行。

【污染源普查】 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全市共抽调各类人员8058人,累计投入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836万元,完成了全面清查、入户调查、集中填报、数据审核、录入上报和总结分析等阶段性工作,共普查16.11万个对象,基础性数据已分期及时上报省和国家普查办。整个组织工作严格、认真、有力、有序,得到了省普查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饮用水源保护】 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影响饮用水源保护的项目一律不批。坚决制止、有效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市区河道违停船只整治工作,完成省级挂牌督办的3家企业的整治任务。全年共开展15次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80多起,排除水源污染隐患26个,封堵工业排污口2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10件,处罚金额达61.25万元。调整完善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的规划,编制完成市区新取水口保护规划和《建设盐城“清水走廊”三年行动方案》。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市建设、公安、城管、卫生、统计等部门完成了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报表填报工作,编制了工作总结、填报说明。指导各县(市)填报2007年度县级城考报表并审核上报。启动市区新一轮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根据“小康社会”、“四城同创”考核的要求,重新制定《盐城市市区烟控区建设方案》和《盐城市市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方案》,组织编制《盐城市市区噪声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根据省厅《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在用机动车拥有量、检测机构及周边兄弟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调研,起草了《盐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盐城市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组织对全市150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率100%。对全市所有未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或在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辐射工作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84份,依法对5家单位实施处罚。受省厅委托,当年完成146份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128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18起放射源转让预审、审批工作,全市涉源单位许可证发放率100%,射线装置单位许可证发放率80%。加强环保“三同时”管理,组织对亭湖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三同时”进行了验收。组织对全市广播、电视、通信、气象、水利、民航、教育、科研、卫生、冶金、机械、工科医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广播电视发射台、移动和联通通信基站、气象、水利雷达、炼钢行业高频介质加热设备及医院高频理疗设备等43家单位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工作,建立了2106台(套)电磁辐射设备(设施)档案。为提高应对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会同市环监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召开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和辐射负责人参加的辐射突发事故应急演习,学习了盐城市辐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观看了杭州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录像,开展了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取得了预期效果。

【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完成全市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现状调查。建立了33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台账,形成调查工作总结和调查技术报告。加强奥运期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全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并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将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查处纳入环保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25起,其中医疗废物违法行为2起,危险废物违法行为23起。加强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严格交换转移审批程序和交换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为推进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专门向政府报告全市危险废物处置现状,并向政府申请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包括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焚烧处置场所。

【医疗机构环境管理】 联合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环境管理工作,部署年度医疗机构环境管理工作和要求,与市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治理、医疗废物管理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和市物价局、卫生局多次会商,初步制定了按床位收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标准。全市医疗机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