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办实事】 2008年,地方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结对子、办实事,我为双拥争贡献”活动,共投入资金7572.9万元,为驻盐部队兴办了369件实事。其中单体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重点实事项目22件,单体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实事达7个,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政策拥军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随军家属安置】 为落实《盐城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规定》和《盐城市军嫂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在2007年完成第一批随军家属选岗的基础上,于2008年2月完成了第二批51名随军家属选岗工作,66名随军家属全部走上社区工作岗位。市政府还出资148万元,扶持74名军嫂自谋职业。

【开展学习徐兆学活动】 盐都区人武部职工徐兆学2002年患上白血病,在与病魔搏斗的艰难历程中,徐兆学不忘使命,立足岗位,忘我工作。他宣称:“快乐在岗位上,生命在事业中!我要向生命打一张借条!”盐城市委市政府,盐城军分区联合发出向优秀共产党员徐兆学同志学习的活动。

【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年共为48466名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支付抚恤、定补经费1.4亿元。认真贯彻落实新的《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新增补差、补助人员1.2万人。

【义务兵家庭优待】 年内,各县(市、区)根据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步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均达到3755元,增加454元;城镇年均达到2895元,增加200元。

【优抚政务公开】 年内,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都在醒目的位置公布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护理费、立功荣誉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优抚标准。各乡镇民政办还公布了领取民政部门抚恤、定补、优待经费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名单,继续在全市推行“四金合一”的优抚经费社会化发放模式。

【解决孤老优抚对象养老难】 年内,盐城市138个乡镇设立光荣室363间,其中92%的乡镇光荣室通过达标验收。光荣室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430人,占总数的71%。分散供养人员全部落实安全包保责任。

【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年内,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327名,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426名,农村退役士兵2770名,转业士官131名。加大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抓好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和就业市场建设,构建退役军人长效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机制,逐步扩大退役士兵的培训面。在江苏省组织开展的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中,盐城市共报名长期班3730人,短期班515人。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3%,培训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