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概 况】 200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年内,共有少数民族人口18000多人,族别47个,民族村3个、民族组3个。其中东台3319人,大丰2609人,滨海1675人,阜宁1878人,响水1447人,其他各县(市、区)均不足千人。

【民族法律法规宣传】 在全市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江苏省清真食品保护监督条例》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类学习班,对3个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5月,积极组织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省民委、省司法厅举办的民族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获组织奖。7月,为庆祝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按照省局的要求,盐城市3名少数民族同胞参加江苏省少数民族迎奥运歌舞大赛,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优秀奖。亭湖区还专门将印有《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保护监督条例》内容的小册子发放到各镇、街道,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做好民族工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受到了各界普遍欢迎和广泛好评。

【推进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 按照中央和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少数民族服务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的培训,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少数民族家庭收入,新建服务基地20个,吸收少数民族务工群众500人。二是积极与民政、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联系,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纳入低保,对有经营能力的少数民族群众直接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明确镇村帮扶人,落实责任,规定镇村分工干部每月要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阜宁县利用统战工作的自身资源,搭建两个平台。一是工商联平台。由工商联牵头,发动各镇工商联分会中每一个会员企业,扶持一户少数民族户,进行结对帮扶,一帮到底。明确每镇一个规模企业作为少数民族子女培训和就业基地,对少数民族子女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二是宗教组织的平台。由各镇基督教教务组牵头,成立爱心组织,利用光彩工程对少数民族中的困难户给予帮扶。县佛教协会第一批已筹集了10万元爱心资金,重点用于少数民族子女就读就学的困难。

【民族聚居村组发展】 在落实中央和省扶贫资金时,重点向4个民族村组倾斜,千方百计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加大对民族聚居村组的扶持力度,帮助滨海东坎镇广垛回民村申报村村通水泥路项目资金45万元和农田水渠等建筑项目资金62万元。5月,帮助该村申报拆建两座电站项目资金10万元。多次与有关部门联系,筹集资金3万元,为该村100户建沼气池。使养牛的粪便和宰牛的废弃物不致造成污染,达到既改善卫生环境,又产生经济效益。阜宁县利用中央扶贫资金10万元,帮助芦蒲镇左范民族村建成了120只种羊繁殖基地和一个养鹅基地。为加强民族村组教育事业发展,帮助芦蒲镇左范民族小学争取省教育资金50万元,响水杨回民族小学10万元。

【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工作】 一是加快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按照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进社区、便民服务进社区、排忧解难进社区的“三进”要求,切实将少数民族纳入社区管理之中。亭湖区的7个街道60社区、14个村,设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站,建立了“少数民族之家”,制作了“少数民族联系服务卡”。6月,盐都区民宗局与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了“送医、送技、送教”进社区,现场为50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检查身体,发放各类科技教科书近千册。大丰市金丰、黄海等有条件的街道建立了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二是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台账,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代表和联络员队伍建设,并经常沟通联系,引导他们共同参与服务管理工作,并狠抓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经营执照办理、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以服务促进管理。年内,共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换发各类证照150件,帮助90户少数民族家庭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迎“奥运”期间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认真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实施了“9+1”工程,全力维护奥运期间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奥运“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按照省、市局要求,会同房产、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检查,查场所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安保人员是否指定。建立包括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在内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的详细台账。确保奥运期间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落实省委提出“三个确保”的目标要求,即确保江苏火炬接力安全顺利,确保江苏无人进京和进赛区干扰滋事,确保奥运期间江苏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大规模群体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排查了围绕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问题搞渗透、干扰破坏“奥运”活动、宗教房产拆迁补偿和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遗留问题、因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矛盾引起的信访突出问题、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非法宗教活动等。做到内紧外松、掌控有力,确保奥运期间盐城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不给盐城抹黑,不给奥运添乱。在奥运期间,为了解决市宗教事务部门在维稳经费上的不足,市政府专门划拨9万元宗教维稳特别经费,为宗教事务部门认真落实奥运期间的各项维稳工作措施提供了物质保证。

【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组织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强调宗教活动场所要努力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好;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好;制度完善,正常活动好;环境优美,场所建设好;合法规范,服务社会好”,努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活动场所,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宗教文化,营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宗教氛围。

【宗教团体管理】 宗教团体是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有利于引导宗教健康、正常发展,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多次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指导各宗教团体组织业务培训,规范教职人员讲经传道内容,确保教职人员“不念歪经、不传邪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其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钮带作用,多次进行走访宗教界代表人士,组织多种形式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关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要求,对信教群众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维护宗教管理秩序】 在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重抓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加强对基督教私设点的治理力度。在建立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详细台账的基础上,出台了基督教私设点“五分制”管理办法。结合全市基层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制定5条详细标准,每条1分,若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经过整改,完全达到5条标准,可以考虑将其批准为合法点,从而以法制化、人性化的方式对基督教私设点加以管理和引导,防止其游离于政府管理之外,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二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在全市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年审制、资金统存制等管理措施,要求全市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捐献资金统一存在所属协会的指定账户,各宗教活动场所使用资金实行月结制度。市政府每年年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张榜向广大信教群众公布。三是全力做好反邪教、防渗透工作。在宗教日常管理中,始终把反邪教、防渗透作为重中之重,专门邀请公安部门到宗教团体举办防渗打邪的专题讲座,在宗教领域开展全面排查,鼓励宗教信徒为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健全信息反馈制度,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的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滨海县深入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总结大会、教牧人员培训及到“县三自”和堂点检查工作的机会,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部署发动。做到逢会必讲,讲必到位,使宗教人士真正明确反邪教的重要意义。

【引导参与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 各活动场所、宗教人士为当地政府架桥铺路、扶贫济困,经济发展等捐资出力。阜宁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成立“阜宁爱德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从提供种苗栽培,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形成一条龙服务,切实帮助当地农民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产出效益,帮助当地农户尽快富裕。还利用县教堂富余房屋建成有20张床位的托老院,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盐都区便仓镇3个教堂、1座寺庙为便仓大桥建设共捐资2000元。区佛协会长、青墩潮音寺住持果宏每年的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都要给青墩敬老院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市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便仓极乐寺主持曙东,年前出资近4万元从上海购得400件羊毛衫赠送全区各镇敬老院孤寡老人,并出资4000元支持贫困大学生。“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全市宗教界共向灾区捐资200多万元,体现了宗教的人道、友善与博爱的精神。(周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