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管理

国家海事管理

【概 况】 2009年,盐城海事局共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2126艘次,定期签证1099艘次;国际航线船舶进出口岸检查148艘次;完成规费征收66.5万余元;实施FSC检查48艘次,查出缺陷602项,单船缺陷12.5项,复查63艘次,查出缺陷613项,单船缺陷9.7项;现场各类检查、巡查2828次;盐城局辖区射阳和大丰港口货物吞吐量为206.7万吨;集装箱15280标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6起,罚款15.16万元。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到港船舶艘次有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保持了规费征收和船舶安全检查艘次持平、违法行为查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监管船舶航运】 落实上级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年内陆续开展了砂石运输船施工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专项治理、船舶防污染保险专项检查、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开展了辖区涉水项目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存在隐患进行督促检查,消除了各类隐患引起的安全问题。努力做好重要时段、重点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在春运、“五·一”黄金周、“两会”和国庆等重要时段,以及大丰港二期码头建设工程、滨海港航道建设工程、射阳港航道整治工程和电厂三期建设工程等重点水域,加大人力投入,不断加大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了整个水域安全形势的稳定,全年未发生海事监管责任。重视加强冬季寒潮大风和夏季台风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为做好灾害天气的防抗工作,盐城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盐城海区2009年防台工作的通知》,检查各船公司、港口施工、码头经营等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做到每次恶劣天气防范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避免和减少了恶劣天气对海上安全带来的影响。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水上突发险情处置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积极实施水上险情救助工作,处理了射阳港“迪海55”、“海福9号”和“腾峰35”轮等三艘船舶海上遇险搜救工作。协调地方渔政等部门开展盐城沿海渔业船舶遇险施救工作。全年共处置险情7起,施救遇险人员5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愈千万元。
【海事保障】 围绕港口开发建设大局,做好海事保障工作。随着滨海港航道工程开工建设,盐城海事及时进驻滨海港,对工程水域和船舶实施现场管理,提供安全管理咨询,将海事管理深入到滨海港的港口及航道建设前期工作之中。多次走访沿海县(市)及相关企业,进行海事法规宣传,提供海事管理咨询服务,帮助解决涉水企业在管理和经营中的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延伸盐城临港产业带引线搭桥,努力促成客商投资盐城临港产业。
(王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