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

【体制建设】 强化环境监察、水源保护、核与辐射和固废监管工作的合理分工、合力执法,组建市核与辐射和固废监管中心,赋予其执法职能,增强一线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保增长、促发展、确保环境安全”全市环保安全专项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全市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督查等6次专项行动。年内,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6万人次,检查企业3.12万家、污水处理厂14家、垃圾填埋场7家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打击重点环境违法行为】 打击重点环境违法行为,突出打击危废非法处置行为。先后组织开展4次全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出动检查238人次,检查96家重点企业和单位,对48家企业立案查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3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罚款金额达220万元。
【环保审批】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环保准入要求,把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年内,共审批各类项目164个,其中报告书项目72个,报告表、登记表项目92个,出具各类项目咨询意见204份,劝退9个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在承诺服务基础上,将符合国家拉动内需投资方向、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特事特办。先后预约利用星期假日及晚上时间加班,为市开发区东区路网改造等3个申报发行债券项目以及阜宁城东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等3个申请国家资金补助项目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环保试生产核准和验收】 出台《盐城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核准和验收工作制度(试行)》。共受理验收(试生产)申请项目134个,同比增加10%。其中,受理试生产81个,核准49个,现场踏勘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的28个。受理验收申请53个,批复同意31个,经现场验收13个。
【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对全市近170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源转让、转移审批及“三同时”管理工作。完成33个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17份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20起共145枚放射源的转让审批和备案工作。
【秸秆禁烧】 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全市各级、各部门直接参与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人员达5.2万人次。由于组织有效,措施得序,禁烧效果明显,受到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