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

【政策性农业保险】 按照省政府要求,盐城市继续着力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确保主要种养业品种承保面不断提高的同时,加大高效农业和农机的保险力度。年内,全市水稻、棉花、玉米、三麦、油菜承保面分别达到92%、86%、92%、92%、93%,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不少于80%的要求。同时,有6239户农户的4.65万头生猪、201万只家禽、747.93公顷蔬菜大棚、2.13万张秋蚕参加了保险,农机参保1.45万台,其中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承保面达到95%以上,基本应保尽保。全市的保险总规模、保险覆盖面、争取的省及以上财政保费补贴、受益农户数、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余额等5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 年内,全市新发展试点57个,总数已达114个,共有9.67万农户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0.1亿元,投放互助金余额8.45亿元,其中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余额为5.03亿元,占投放总余额的60%;支持农民投资创业余额为2.52亿元,占投放总余额的30%;支持农民生产生活余额为0.9亿元,占投放总余额的10%。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兴起,增加了农村微型金融服务主体,打破了农村资金融通单一的局面,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善服务质量。对平抑当地高利借贷也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
【农经综合服务】 为促进乡镇机关转变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地在全市农村实施富民强村、脱贫攻坚和农村强基“三大工程”,根据省两办文件(苏办[2007]31号)精神,积极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意见》(盐办发[2009]18号),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实施农村“三大工程”目标任务,以“开展农经综合服务明星乡镇”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领域和覆盖面,努力提高服务实效。文件中明确了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业保险、农村政策、农村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以及农经特色服务等8项农经综合服务内容,并出台了专门的考核办法,对全市乡镇(县级开发区)农经服务中心的服务阵地建设、服务内容及质量、服务队伍建设等3个大项12个小项实行百分制考核。
【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全市已成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7家,2010年全市要求在总量上突破50家,大丰、东台两市各新增5家以上,亭湖、盐都、射阳、建湖4县(区)各新增4家以上,阜宁、滨海、响水3县各新增3家以上。
【土地流转与规模农业发展】 年内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新增土地流转5.49万公顷,流转总面积达12.85万公顷,占承包总面积的23.9%,形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面积18.65万公顷(其中流转土地形成规模经营面积7.29万公顷)。累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540个,其中年内新增301个,新增入股面积达1.06万公顷。乡镇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了有形市场。市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对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进行了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