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 况】 2009年,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创新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的组织网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逐年下降,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态势。1~1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484起,死亡456人,同比分别下降9.5%、2.36%。其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20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下降25.9%、3.6%;道路交通事故861起,死亡424人,同比分别下降8.1%、1.4%;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588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10.8%、80%;农机道路外事故1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11.7%、持平。全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98.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98.6%,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100%,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33.33%,都控制在时序进度内。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年初省政府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市政府把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1月1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55个部门和单位签订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2008年被考核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奖惩兑现。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市财政年初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励、舆论宣传、专家检查服务等方面工作。
【组织领导】 继续严格执行市委常委包片、各分管市长包线抓安全的工作制度,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安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分头到挂钩县(市、区)和相关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60项重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8月,在开展的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中,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列为领导干部下访督查工作重点,并将省、市挂牌督办的18个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交由市委、市政府负责人进行督办。
【目标管理】 调整优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将55个考核对象按照工作职责和性质分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制订不同的考核细则,注重平时考核情况的积累,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动态考核,责任制考核的针对性和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增强。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抵押金制度,所有被考核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向市政府安委会缴纳目标考核抵押金。
【出台《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市长与各分管市长签订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状,根据工作分工对市政府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了详细规定。8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滨海县化工园区实行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制度,响水县在全县化工企业推行法人代表履职报告制度,盐都区建立村居安全监察员制度和驻点干部包保制度。全市“点、线、面”相结合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初步构建。
【推进“三项行动”】 市委、市政府将“三项行动”(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市安委会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5月13日,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三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下发全市“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5月26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三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的具体措施。为保证“三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下发《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细则》。公安、农机、水利、建设、质监、海洋渔业等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分别制订了本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三项行动”工作机构。亭湖区按照“三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加强督查推进,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督查会,保证工作效果。大丰市建立安委会联络员月度工作会议制度,按月通报、交流“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定期编印《大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刊》,及时通报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信息、事故案例,交流“三项行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滨海县完善处级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全县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和15个乡镇、84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挂钩。全市消防部门将“三项行动”同消防专项整治、行业标准化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习惯性”违法行为。为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向纵深开展,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7月,市政府安委会组织5个督查组对各条线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
【高危行业安全整治】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年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烟花爆竹、职业危害、建筑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一个抓手、一个办法、一个重点”开展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突出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加快水源地化工企业关闭、搬迁步伐,已关闭小化工313家、搬迁64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15个关闭指标。重抓市直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直关停和搬迁的化工企业果断采取拆除氯气管道和蒸汽管道的强制措施,推动化工整治的开展,盐都区已实现“无化区”目标。在全市化工企业开展整治不防静电输送易燃、易爆介质工艺管道专项整治,防止和控制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突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专项整治,狠抓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安装质量,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安全监管,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整顿。沪宁城际铁路事故发生后,对施工现场和宿舍工棚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消除,抽调61名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17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工棚宿舍的房屋结构安全、工棚宿舍内用电管理、明火使用等情况,共检查施工现场328个,发现事故隐患567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02份,14个工程被责令停工。突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公安、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全市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火灾隐患整治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市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1708家,高层建筑359幢,地下建筑82处,在建工程61处,共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1023处,查处违法行为163起,责令“三停”123家。突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实现“交通事故逐年减少、损害后果逐年降低”为目标,深化“五整顿””(整顿驾驶人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以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货运等重点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余次,共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216处,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意见。突出职业危害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在全市化工、建材、铸造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 年内,共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5次,按照《盐城市安全检查责任制规定》启动24个专业检查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2008年以来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行业集中检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检查已发现但仍未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办法,进行辨识、分类,登记建档。全年全市共排查出事故隐患42326条,已整改4119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95条,取缔非法建设项目76个,非法生产项目123个,非法经营项目774个。加大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建立市、县隐患挂牌整改制度,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结合“三项行动”的开展,对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对100个久拖不改的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挂牌督办,市消防部门对排查出的50家重大火灾隐患,提请省级挂牌督办1家,市政府挂牌10家。扎实开展打击“三非”工作。分别建立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上述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会办研究,协调动作,形成合力。针对盐城实际,加大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四私”案件105起,取缔无证经营点216个,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85份,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95万元。全市消防部门立案查处4154起违法行为(其中派出所立案查处2328起),拘留5人,责令“三停”344家,实施临时查封53起。
【推进“三百行动”】 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开展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检查行动、事故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百名安全专家服务“百企行”行动(简称“三百行动”),把“三百行动”作为开展“三项行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保障国庆六十周年安全稳定的重点措施。突出高危企业专项检查。对企业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人员资质、组织体系等八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提出了“八必查”,全市共检查高危企业2900多户,检查出事故隐患7318条。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七停”措施。(对所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建设工程责令停止建设;对所有未批先建、未批先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攻坚。重点检查企业和部门是否落实隐患整治主体责任,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2008年以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等。继续实行高危企业“三挂”制度,将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按危险等级划分为红、橙、蓝三类,实行分类监管。安监部门所有领导与县(市、区)挂钩、处室与企业挂钩、个人与项目挂钩,落实市、县两级安监机构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监管责任。射阳县注重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对新上较大规模的工业项目“三同时”工作进行认真排查,把源头监管工作从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延伸。积极开展安全专家“百企行”行动。组织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人员近3000人次,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侧重高危企业、高危行业,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队伍,细化安全责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
【安全预警防控】 重大危险源点监控。将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评估、监控、应急预案的编写和演练等工作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日常管理体系。全年已登记在册的共有409个重大危险源,1039个危险源点,出具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281份,评估报告备案277份。重大危险源点技术监控措施,全市782辆危化品运输车、351艘危化品运输船舶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滨海、响水两个化工园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海洋渔业以推进“三化五覆盖”(按照企业化组织、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经营要求,实施责任落实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通讯保障全覆盖、救助网络全覆盖和渔业保险全覆盖)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通信网络建设。在全市推荐配备了1400台具有GPS功能的新型渔用对讲机、326台AIS防避碰设备、160只渔船气胀式救生筏,提高全市渔船安全保障系数。探索建立高危企业的网上动态监控系统。在上年建立盐城市危化品、烟花爆竹高危企业监督管理数据系统的基础上,年内加快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政务管理、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自动化监管系统,已完成了监管部门的网络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工作。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专家库储备和调用机制,进入“盐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中心”数据库的市本级应急装备3721台、价值1.31亿元,应急物资和器材132批次、价值694.21万元,应急专家库各类型专家165名。全年共组织协调市县二级政府演练91次,出动警力2200人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演练26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应急演练11次,危化品运输车辆应急演练15次,人员密集场所逃生应急疏散演练12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22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演练5次。6月24日,市政府在大丰市港区举行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各县(市、区)、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观摩,提高了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余 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