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

【概 况】 2009年,市直部门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70.63万件,办结70.57万件,其中,中心受理6.66万件,办结6.61万件。中心窗口共收到锦旗170面,表扬信129封,牌匾21块,企业群众评议中心窗口服务满意率为100%。中心获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佳服务单位、2009年度学习型机关、全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工作优秀服务奖、市区“三年展新貌”建设先进单位等多种荣誉称号。
【建立全覆盖管理体系】 市直机关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工作至2008年底,已覆盖至市直所有审批职能部门,中心分层面出台了服务工作考评意见,定期考核评比,形成了中心大厅、5个分中心、26个行政许可处三位一体、中心牵头、各负其责的审批管理架构。全年在对市级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成果进行巩固的同时,对各县(市、区)相对集中审批权工作进行部署,至年底,除东台市因为机构改革原因耽搁外,各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工作已全部到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市行政审批“一盘棋”,创造性地构建了全覆盖的管理体系,成为全省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最彻底的地级市。
【重点工程项目快速通道】 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由中心加盖项目审批专用章后纳入快速通道,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咨询、会商,实行联合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只要主体材料符合要求,先审批后补附件材料,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在时效上,加快办结速度,要求原来承诺3个工作日的当天办结;原来承诺5~7个工作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联合验收的,2个工作日办结。年内,市国土局许可处对市重点项目做到“优先受理、并联审批、快速运行、当日办结”;市发改委许可处建立重大项目帮办制度,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前期手续,实行事前预审,全程跟踪;市规划局许可处在先锋岛项目、BRT工程及海盐风貌区工程竣工验收中,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沿海开发项目直通车】 为了积极应对沿海大开发发展战略,中心开通沿海项目审批直通车,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项目现场进行联合审查、勘察、审批。中心要求: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且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办结;对尚不完全符合条件的,严格执行“一次答复、二次办结”制度;对主体材料符合要求但缺少附件材料的,在项目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后,由相关部门先受理,在签批、发证前,由项目建设单位补齐所需附件。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政策障碍时,由中心根据难易程度,牵头或指定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会商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如项目单位有要求,可由中心代办窗口实行免费全程代办各类审批手续;需要上门服务的,由中心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上门服务。
【启用网上电子印章系统】 年内,市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人防办、质监局5个部门正式启用网上电子签章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部门领导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签批,改人工传送签批为网上直接签批,对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行文、签章、反馈等实现全过程网络化管理,有效解决审批过程中环节繁琐、时间偏长的问题。
【加大“四个联合”办理力度】 中心对需要3个以上部门办理的项目,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联合办理,实行联合审批、联合勘察、联合验收、联合年检年审,极大地提高了服务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市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积极配合中心,对多个相互牵制、相互矛盾的问题进行对接沟通,理顺办事程序,解决缺位、越位、错位审批的问题。市气象局许可处为配合联审联办,制定严格的内部流转制度,所有常规检测全部让位于联合验收。
(王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