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基层党代表监督工作获中央领导批示】 11月20日,《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1673期专刊编发江苏推广党代表监督新机制的做法,引起中央领导关注。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对发源于射阳县的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作出了“江苏创造的乡镇党代表监督新机制很好,请总结推广”的重要批示。自2004年开始,射阳县在海通镇组织试点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经过5年来的实践探索和总结完善,形成了包括决策监督、执行监督、结果监督全过程,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于一体的运行模式,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全年,全市党代表共列席乡镇党委会议229次,召开询问质询会679次,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2189条,当场和事后整改1842条,党代表满意率达96%以上。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 年初,专门下发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强力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暂行办法》,市纪委下发《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加强督查推进。全市9个县(市、区)和市直65个部门全面开展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44个部门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源1100多个,梳理完善了一批规范权力运行的相关廉政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围绕机关厉行节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制度执行组织明查暗访20多次,促进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
【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 年初,下发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意见。市纪委新增设效能监察室,履行全市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等职能。4月,新聘请23人为第二批机关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强化日常监督。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部门服务职能化,狠抓涉企中介专项整治,积极解决办事慢、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相对集中审批权工作,办件效率明显加快,即办件率上升为75.5%,平均办件时限由6.1天缩短为1.9天。在面上组织大规模明查暗访8次,受理机关效能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256件,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案件86件,党政处分5人,待岗处理7人。认真组织“万人评议机关”工作,在评比表彰“十佳服务单位”、“十佳服务处室”和“十佳服务明星”的同时,还首次组织评议最差单位、最差处室和最差个人,对“三个最差”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和谐信访温情行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和谐信访温情行动”的三个建设、三项制度、三项活动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市共产生市级文明接访窗口11个,市、县两级纪委通过信访渠道为民办实事45件,切实解决了一批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市纪委还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明确由信访室结对帮扶5名困难户。12月11日,在大丰市召开全市“和谐信访温情行动”工作交流会议,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就深入开展“和谐信访温情行动”进行交流,进一步形成共识、拓展思路。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年初的市纪委四次全会和第一次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别与书记、市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委书记赵鹏还与市纪委书记周福莲签订双向监督责任书。市委、市政府还下发了《2009年盐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意见》,将8个大项64个子项的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每位成员和市直有关部门。11月,由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带队,从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并邀请部分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参与,分成16个检查组,对9个县(市、区)、盐城经济开发区和18个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11个问题,逐一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对违反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全市有84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受到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
【推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0月30日,市委下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在议事决策时,凡是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要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除需要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外,都要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事先定调子、不事先表态,重要事项应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记录存档。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也先后参照市委文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该制度的建立,有效强化了对各级“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深化政务公开】 (参见第265页相关内容)
【深化案件审理助辩制度】 盐城自2005年全面施行案件审理助辩制度以来,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助辩领域不断扩大,助辩的质量和助辩率也逐年提升。全年全市处理的党政纪案件中,共有107件案件实施助辩,助辩率达13.01%。在5月召开的全省案件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盐城作了深化完善审理助辩制的典型经验介绍,受到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监督检查扩内需促增长项目】 根据上级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建立全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全市新增的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保证了资金投向和使用安全,促进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至年底,全市前三批188个新增投资项目已全部开工,部分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第四批41个新增投资项目开工建设21个,完成投资0.9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
【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盐城参照省工作模式,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福莲任组长,副市长丁建奇、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葛传华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盐城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具体牵头承担9个专项工作任务的计划、组织和推进工作。9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周福莲、丁建奇分别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会议还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以及8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至年底,已全面完成排查摸底工作。
【纠正教育、卫生领域行业不正之风】 会同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对规范教育收费以及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进行督查,明确纪律要求,通过督查,先后发现教育违规问题8个,查处违规收费320万元,党政纪处分8人;至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在省网平台上采购医用耗材,市直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订单响应率约为89.3%,高于全省77.7%的平均水平,市直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全省领先。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 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动员培训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同时,先后组织开展3轮督查,促进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要求,全面清理审核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通过整治,全市党群系统共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797项,对照规定审核撤销621项,撤销幅度达77.9%,超过中央提出的项目撤销幅度不低于70%的要求,年可节约财政支出1200多万元。
【厉行节约暨“小金库”专项治理】 6月10日、8月11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厉行节约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厉行节约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市厉行节约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并从盐城实际出发,将厉行节约的实施范围由行政机关扩大到所有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将压缩的资金来源由一般预算资金扩大为所有财政性资金,将省规定压缩的水电油3项扩大为所有办公经费。9月,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41个检查组对全市294个部门(单位)的厉行节约和清理“小金库”工作进行检查。至年底,全市共清理“小金库”36个,涉及金额549.1万元;市级财政全年安排水电油、会议通信等支出比上年降低1500万元;先后否决外出参观考察计划26批289人次,否决增人增编427人次;控减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156场次,节支1047.9万元;党政机关严控小汽车购置和楼堂馆所建设等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涉企中介专项整治】 (参见第265页同名条目)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继续坚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查找原因,剖析问题。年内,共对全市2008年度发生的2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34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通过调查取证,共对38人(单位)进行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其中立案调查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0人,批评教育6人,向3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此外,市纪委、监察局还会同市委政法委对全市违法审判、执法过错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着手开展违法审判和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 市县两级巡查组织按照省农路巡查办的要求和年初确定的巡查任务,抓住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等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全年市县乡三级巡查机构共组织面上巡查和专项检查563次,巡查项目875个,发现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施工工艺不规范、资金管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养护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4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整改到位率达98%。
【信访预警告诫】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把开展信访预警告诫工作作为教育挽救党员干部、着力防止其在违法违纪道路上越滑越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年共对有信访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发出《信访函询通知书》59份,《信访整改通知书》14份,实施信访谈话41人次、诫勉谈话98人次,有2人被采取组织措施,组织领导干部集体警示教育4次。
【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巡查】 年初,出台《关于对2009年度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实行纪检监察巡查制的实施意见》,继续成立由纪检监察、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交通等17个市直单位和驻城3个区为成员单位的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纪检监察巡查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组成5个巡查小组。全年共组织巡查25批(次)520人次,查纠各类问题267个,协调解决矛盾163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此进行专题报道。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 3月9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盐城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考试对象为全市拟提拔为处级、副处级职务的干部,各县(市、区)拟提拔为科级、副科级职务的干部。考试内容为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拟提拔对象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市、县分别建立题库,组织考试时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卷进行闭卷考试,参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成绩合格者,在一年之内提拔任用的,不再参加廉政知识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全年全市330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知识考试。
【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 5月16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信访举报人在盐城范围内的邮政营业网点、邮箱(筒)寄往盐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平常信函(不含挂号、特快专递和包裹)一律免贴邮票,免收邮资。《通知》还就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的主要受理范围、适用范围、统计结算及经费支付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为信访举报人如实反映问题、合理表达诉求营造更加便捷的渠道。
【探索涉刑党员先期处理】 涉刑案件先期处分是指由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决定立案调查、并因涉嫌犯罪决定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的大要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或起诉、判决之前,由决定立案的纪律检查机关按有关党内法规先期作出给予被调查人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3月,市纪委及时转发大丰市纪委会同公检法联合出台的《关于对涉刑党员先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暂行办法》,对先期处理的案件、程序、手续以及涉案款物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学习借鉴。全年先后有3个县(市)对4名涉刑党员做出先期处理,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设立党风廉政建设奖】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200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奖项设置中,除原有的“综合先进单位”奖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实行“一票否决”外,还单独增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奖,以激励全市上下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该奖是盐城首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设立的单项最高奖项。经过严格的考核评比,东台、大丰、射阳、滨海、建湖5个县(市)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卫生局等6家市直单位获得全市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奖。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以创建“勤廉示范村”为载体,将其纳入年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通过督查通报、群众评议、分段考核等措施,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积极试行村级“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处置公开透明。继续深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3项公开,探索将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干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年内共对2233个行政村3年内的财务逐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监督,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 按照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开展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提出“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并同步推进县直单位派驻纪检机构资源重组工作。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推进力度,促进全市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3月,全市9个县(市、区)51个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全部挂牌运行,基层办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市监察局会同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听取各地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和村局(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室)建立和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存在低标准挂牌、硬件投入不到位、运行不正常、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至年底,全市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张国锋 朱红江)